关于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的通知


来源:新平县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1-10-16 00:10   点击率:49打印】【关闭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新单位,驻新军(警)部队:

10月14日起,我县全面启动新冠疫苗“第三针”即加强针接种工作。目前优先接种在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职业感染高风险人群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人群等9类重点人群中开展,现将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种对象

(一)九类重点人群

1.涉及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人员;

2.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

3.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

4.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

5.面临较高境外疫情风险的边境口岸工作人员;

6.医疗卫生人员;

7.政府机关、公安(含戍边民兵)、武警、消防、社区工作者;

8.物品、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

9.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要求;

(二)教育行业、服务行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等疾病传播高风险人群;

(三)18岁以上辖区常住居民。

二、接种原则

(一)已经完成新冠病毒疫苗2剂次接种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

(二)优先使用与第2剂次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

三、接种地点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预防接种门诊,扬武镇、新化乡、老厂乡、戛洒镇、水塘镇、者竜乡、漠沙镇、建兴乡、平掌乡预防接种门诊。

四、接种注意事项

(一)接种时,需携带身份证,并根据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现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询问,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信息。

(二)接种后留观30分钟,没有异常情况才可以离开。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辖区常住居民的精准排查和通知,确保适宜加强免疫人群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完成目标任务。

(二)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公安、民政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行业内加强免疫人群的精准通知,确保不漏一人(见附件)。

 

 

新平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县卫生健康局代章)

2021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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