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 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批准后,10月14日解除瑞丽回撤干部民兵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按照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需要进行7天的居家健康监测。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请各乡镇(街道)注意以下事项: 1. 按照属地管理,解除集中隔离后由各乡镇(街道)派车将人员接回转入居家健康监测。不得让干部民兵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乡,不得在中途逗留;同时,途中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安排专人通知辖区干部民兵于10月15日、20日进行核酸检测,并进行跟踪落实。 3. 健康监测期间,督促干部民兵每日早晩各测量一次体温,观察自身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时报告。确保居家健康监测人员“足不出户”,并加强健康监测和宣教指导。10月17日前确保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干部民兵不得以任何方式进入昆明。 4. 未在派出乡镇(街道)居家健康监测的干部民兵由派出地负责收集体温监测数据及通知落实核酸采样。居住乡镇(街道)配合派出地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核酸采样。 5. 做好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关爱服务,积极回应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合理诉求,做好干部民兵的生活保障、情感抚慰和心理疏导工作。 6. 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大力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引导居(村)民不大办婚丧嫁娶,尽量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减少人群聚集。及时对居(村)民做好解释工作,稳定居(村)民情绪,消除群众的忧虑和恐惧心理。 新平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县卫生健康局代章)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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