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新单位,驻新军(警)部队:
当前,国外疫情持续蔓延,国内本土疫情多点散发,短时间内已波及十几个省市,且范围可能进一步扩大,疫情输入我县风险极大。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根据《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内疫情输入和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对部分疫情防控措施提级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一)保持高度警醒。各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坚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牢牢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坚决防止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厌战情绪,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扛稳扛牢疫情防控责任,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严防疫情输入。 (二)压实“四方责任”。各乡镇(街道)对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要求,切实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指导所辖行业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持续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监管;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宣传,让人民群众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牢记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协助、配合、服从防控工作,依法接受有关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二、全面做好追踪协查管控 各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及时追踪排查涉疫地区入(返)新人员,并将排查的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新人员信息情况填报县指挥部,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对来自高风险地区人员,严格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开展4次核酸检测(第1次和最后1次实行“双采双检”);对来自中风险地区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开展2次核酸检测。 三、落实社区网格化管理 各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以报告阳性病例省份入(返)新人员为重点,加强主动排查,对近期所有外省入(返)新人员全部登记造册,建议在入(返)新48小时内自愿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监测随访,如出现发热等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排查,出现异常第一时间向县疫情指挥部报告,迅速开展处置和管控。 四、加强重点机构(场所)防控 (一)严把入新第一关。客运站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常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对进出站旅客一律实行扫码,特别要加强对入(返)新旅客的扫码验码工作,严格旅客进出站测温,不得因测温设备不足造成人员聚集,做好交通场站、交通工具日常消毒,提醒旅客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降低人员聚集风险。 (二)严格管理跨省旅游。按照《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跨省旅游管理工作的通知》和“谁组织、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文旅部门要进一步压实旅行社和旅游企业主体责任,严禁组织旅游团队前往出现中高风险的省(区、市),严禁接待出现中高风险的省(区、市)的旅游团队。对组织旅游团队前往低风险省(区、市)的,旅行团所有人员出发前48小时必须完成核酸检测,旅行团行程结束入(返)新前,需再次提供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县各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制度,确保游客访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严格落实验码、扫码登记、测体温等要求,引导游客执行好“一米线”、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客流引导和疏导措施,防止出现人员聚集。 (三)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各学校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坚持校园封闭管理,加强校门管理,做到入校人员身份核验、健康码核查和体温检测全覆盖;严格落实人员排查管控,加强内部人员排查管理,对师生员工、同住人、学生接送人和校内住户进行排查管控报告;提升校园疾病防护意识,做好校园环境常态化清洁消杀,加强各类学习、工作、生活场所通风换气;切实规范应急处置,加强应急值班值守,绝对不让疫情输入,抓紧抓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四)提高医疗机构监测敏感性。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发热门诊哨点作用,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就诊患者要认真查验体温和健康码、行程码,加强患者流行病学史问诊,仔细询问近期是否有涉疫地区旅行史等。加强对可疑患者的筛查,落实“逢热必检”要求,对所有患者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反馈前严格实行留观,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和处置。 五、持续推进疫苗接种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组织发动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全面落实系统、行业主管和监管职责,确保重点人群加强免疫“应接尽接”。根据国家、省、市、县统一安排,有序开展3—11岁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12月底前完成全程接种。持续开展18岁以上人群接种工作,进一步构建群体免疫屏障。 新平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新平县卫生健康局代章)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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