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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商务局关于征求《新平县加快农产品出口基地备案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4-03-06 16:03   点击率:238打印】【关闭

新平县商务局关于征求《新平县加快农产品出口基地备案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扩大新平县高原特色农业对外开放,推动实施农产品走出去战略,促进农产品出口贸易,助力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县域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云南省农产品出口业务指引(试行)》《玉溪市加快现代化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玉溪市农产品出口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新平实际,拟定新平县加快农产品出口基地备案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41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书面反馈至新平县商务局。

 

邮箱:yxxpxswj@126.com

邮寄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振新路2号(新平政务6楼)

邮编:653499

 联系电话:0877-7010352

                                                                 新平县商务局

                                         202436





新平县加快农产品出口基地备案工作的

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基地备案是农产品通关出口的前置条件和必备条件,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必须要以开放的视野,主动融入国际市场。按照《云南省农产品出口业务指引(试行)》《玉溪市加快现代化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玉溪市农产品出口试点工作方案》要求,为扩大我县高原特色农业对外开放,推动实施农产品“走出去”战略,促进农产品出口贸易,助力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县域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三大经济”和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关于推动新平农产品“走出去”的要求,立足我县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基础,支持水果、蔬菜等成熟产业扩大出口;挖掘茶叶、特色林业、食用菌、生猪、肉牛等具有一定基础和发展前景的产业取得突破。以农产品出口基地备案为抓手,打造全市乃至全省重要的优质农产品出口基地,为实现我县外向型经济发展新突破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按照“一年有起色、两年见成效、三年大发展”的总体思路,分类备案一批农产品出口基地,打造一批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推动形成以企业为龙头、基地为依托、标准为核心、品牌为引导、市场为导向的地方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2024至2026 年按40%、30%、30%目标完成水果、蔬菜等农产品出口基地备案(见附件1),县级及以上农业基地优先考虑备案,全域覆盖不同产业类型、不同地域特色的农产品出口备案基地。

二、备案内容

农产品出口注册备案基地是指,向所在地隶属海关申请备案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供港澳蔬菜种植基地等事项;申请注册登记的出境水果果园、出境水果包装厂、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等审批事项。

(一)备案主体。

1.企业。

2.农专业合作社。以村(社区)为主导,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二)基地类型。以水果、蔬菜种植基地为主,可视条件成熟情况扩展到其它农产口种植基地。

(三)备案程序。

1.注册备案基地申请

1)企业备案 出境水果果园、出境水果包装厂、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注册登记,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供港澳蔬菜种植基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及玉溪海关要求办理。

2)农民专业合作备案 以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按照整村申请、全域覆盖的方式推进基地注册备案申请工作。   

2.注册备案基地信息核查

县农业农村负责协助玉溪海关对注册备案基地面积、主要产品和产出数量等开展实地核实。县林草负责协助玉溪海关开展实地核实,并提供种植注册备案基地的相关数据资料,将注册备案基地纳入重点建设范围,对注册备案基地林权证信息、基地面积、主要产品和产出数量等进行初步核实。

3.注册备案基地信息共享

玉溪海关、农业农村林草将初步核查信息交换至税务税务充分利用相关数据,结合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纳税人税收风险程度,积极推进发票领用分类分级管理,合理满足纳税人发票使用需求。

(四)备案组织

采取乡镇(街道)统一报送、县级相关部门会审的方式组织开展全县出口农产品备案基地工作。自2024年4月开始,各乡镇(街道)每月20日前收集资料报电子版到县商务局外贸股,由县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初审后,5个工作日内报玉溪海关。

三、支持事项。    

聘请第三方开展出口备案基地面积、种植品种、产出数量等基础信息核实工作,相关费用从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专项资金及市级农产品出口试点等经费中统筹考虑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推进农产品出口基地备案工作。县商务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统筹农业农村、林草、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抓好出口农产品基地备案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

(二)规范备案管理。各乡镇(街道)结合本方案上述备案要求,认真清理并规范已开展出口农产品备案基地。

(三)加强调度考核。将基地备案工作纳入乡镇(街道)抓经济促发展考核内容。加强工作调度,定期分析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

(四)强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电视、广播等资源,加大对农产品出口贸易基地、企业、产品的宣传报道力度。及时发布各乡镇(街道)农产品出口贸易的新进展、新成效,遴选一批农产品出口工作先进典型在全县推广,营造推进农产品出口贸易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新平县农产品出口基地备案任务分解表


附件:新平县农产品出口基地备案任务分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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