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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推进外贸稳进提质政策(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09-15 10:09   点击率:53打印】【关闭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推进外贸稳进提质政策(第二批)的通知

 


 

2025年推进外贸稳进提质政策(第二批)

 

 

一、支持开展农产品批次检验(检疫)试点

鼓励企业按照海关有关要求,在出境产品的种植、生产、加工环节建立开展有害生物监测和预防,定期开展疫情疫病安全监测,有效实施出厂检验检疫,提升出口产品质量安全,对经海关首次认定并开展批次检验(检疫)试点的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支持保税业务综合业务辅助平台建设

支持保税维修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所在园区管委会开展加工贸易和保税维修,对云南保税业务综合辅助管理平台的建设费用给予支持。

 

三、降低外贸企业经营风险

对外贸企业受到不合理贸易限制措施影响,因维护国际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应对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救济、国际仲裁、知识产权保护等案件发生的律师费、诉讼代理费、咨询费等给予支持。

 

四、支持“市场采购+澜湄线”混装

支持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开展“市场采购+澜湄线”混装出口,对市场采购贸易试点运营服务方根据“市场采购+澜湄线”混装出口业务需要,购买配套的X光安检机、操作设备、隔离设施及监控设备等给予支持。

 

五、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对符合条件的水产品贸易企业,对报关报检、物流运输、仓储及货物堆存、场地与设备租赁、设施设备投入、自主研发、委托设计、包装设计、检疫查验服务、开设境外商品展示中心、航空运输复磅费、查验费、舱单信息传输费等实际产生的成本性费用给予支持,其中,AEO企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提高支持比例。

 

六、支持低空经济健康发展

按照“云企出海联盟”国际市场开拓政策,对2025年度属低空经济相关商品(低空飞行器及零部件和相关材料)的企业赴境外参展、参加推介会的相关费用支持比例增加10%。

 

七、支持企业降低出口海外仓成本

鼓励企业用好海外新型外贸基础设施,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业务,对其实际产生的报关报检、物流运输费用给予支持,降低出口海外仓成本性费用。

 

八、支持省级驻外商务代表处服务海外仓建设运营

支持省级驻外商务代表处(依托企业)充分发挥对外经贸合作窗口、桥梁和纽带作用,帮助企业通过租赁、合作经营等方式在驻在国建设运营海外仓。根据服务促进海外仓建设运营成效分梯次对省级驻外商务代表处给予奖励。

 

九、支持海外仓建设运营降本增效

支持企业通过租赁、合作经营等方式在驻在国运营海外仓,并开展首单业务。对运营产生的场地租赁或使用、信息化平台建设、仓储物流、商品展示展销、国际网络营销推广、帮助企业开设海外店铺、新媒体直播、企业培训、尾程配送等实际产生的费用给予支持。建设运营自用海外仓和公共海外仓给予不同比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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