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宋某某于2024年10月22日因赌博和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宋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宋某某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对宋某某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给予宋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对宋某某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漠沙)行罚决字〔2024〕16号。 2、违法行为人赖某某于2024年10月23日因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赖某某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给予赖某某罚款一千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刑侦)行罚决字〔2024〕118号。 3、违法行为人范某某于2024年10月23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范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范某某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扬武)行罚决字〔2024〕75号。 4、违法行为人普某于2024年10月25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之规定,对普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给予普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扬武)行罚决字〔2024〕76号。 5、违法行为人刀某某于2024年10月25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刀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刀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交警)行罚决字〔2024〕74号。 6、违法行为人普某某于2024年10月25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普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违法行为给予普某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交警)行罚决字〔2024〕75号。 7、违法行为人洪某某于2024年10月28日因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洪某某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给予洪某某行政拘留四日并处罚款七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刑侦)行罚决字〔2024〕120号。 8、违法行为人刀某某于2024年11月6日因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刀某某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给予刀某某罚款一千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刑侦)行罚决字〔2024〕124号。 9、违法行为人柴某于2024年10月28日因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柴某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给予柴某罚款七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4〕116号。 10、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于2024年10月28日因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电话卡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李某某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电话卡的违法行为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刑侦)行罚决字〔2024〕121号。 11、违法行为人夏某某于2024年10月29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夏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夏某某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夏某某的赌资人民币81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治安)行罚决字〔2024〕40号。 12、违法行为人郭某某于2024年10月29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郭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郭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郭某某的赌资人民币47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治安)行罚决字〔2024〕41号。 13、违法行为人柴某某于2024年10月29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柴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柴某某行政拘留十一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柴某某的赌资人民币175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治安)行罚决字〔2024〕42号。 14、违法行为人李某英于2024年10月29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对李某英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李某英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治安)行罚决字〔2024〕43号。 15、违法行为人童某某于2024年10月29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童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童某某行政拘留十一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童某某的赌资人民币373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治安)行罚决字〔2024〕44号。 16、违法行为人吴某于2024年10月29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吴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吴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吴某的赌资人民币1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治安)行罚决字〔2024〕45号。 17、违法行为人杨某于2024年10月29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杨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杨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杨某的赌资人民币33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治安)行罚决字〔2024〕46号。 18、违法行为人高某某于2024年10月29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对高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高某某行政拘留十一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高某某的赌资人民币12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治安)行罚决字〔2024〕47号。 19、违法行为人李某旺于2024年10月29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对李某旺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李某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治安)行罚决字〔2024〕48号。 20、违法行为人苏某某于2024年10月29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苏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苏某某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苏某某的赌资人民币76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治安)行罚决字〔2024〕49号。 21、违法行为人胡某泽于2024年10月29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胡某泽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胡某泽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收缴胡某泽的赌资人民币212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治安)行罚决字〔2024〕50号。 22、违法行为人胡某勇于2024年10月29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胡某勇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胡某勇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胡某勇的赌资人民币75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治安)行罚决字〔2024〕51号。 23、违法行为人王某于2024年10月29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王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王某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王某的赌资人民币963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治安)行罚决字〔2024〕52号。 24、违法行为人姚某某于2024年10月29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姚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姚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姚某某的赌资人民币2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治安)行罚决字〔2024〕53号。 25、违法行为人普某某于2024年10月29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普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普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普某某的赌资人民币105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治安)行罚决字〔2024〕54号。 26、违法行为人包某某于2024年10月30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包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包某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交警)行罚决字〔2024〕76号。 27、违法行为人刘某某于2024年10月30日因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刘某某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给予刘某某罚款一千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4〕122号。 28、违法行为人高某某于2024年10月30日因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一第一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对高某某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给予高某某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收缴高某某的作案工具1把折叠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4〕123号。 29、违法行为人谭某某于2024年11月1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谭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谭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谭某某的赌资人民币128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老厂)行罚决字〔2024〕8号。 30、违法行为人陈某云于2024年11月1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陈某云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陈某云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陈某云的赌资人民币285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老厂)行罚决字〔2024〕9号。 31、违法行为人姚某某于2024年11月1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姚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姚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姚某某的赌资人民币58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老厂)行罚决字〔2024〕10号。 32、违法行为人杨某某于2024年11月1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杨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杨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杨某某的赌资人民币25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老厂)行罚决字〔2024〕11号。 33、违法行为人许某某于2024年11月1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许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许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许某某的赌资人民币2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老厂)行罚决字〔2024〕12号。 34、违法行为人王某某于2024年11月1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王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王某某的赌资人民币24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老厂)行罚决字〔2024〕13号。 35、违法行为人陈某琼于2024年11月1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陈某琼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陈某琼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陈某琼的赌资人民币56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老厂)行罚决字〔2024〕14号。 36、违法行为人冯某某于2024年11月1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冯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冯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冯某某的赌资人民币1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老厂)行罚决字〔2024〕15号。 37、违法行为人周某某于2024年11月1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周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周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周某某的赌资人民币67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老厂)行罚决字〔2024〕16号。 38、违法行为人赖某某于2024年11月1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赖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赖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赖某某的赌资人民币2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老厂)行罚决字〔2024〕17号。 39、违法行为人王某于2024年11月1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王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王某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王某的赌资人民币138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老厂)行罚决字〔2024〕18号。 40、违法行为人段某某于2024年11月1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段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段某某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段某某的赌资人民币49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老厂)行罚决字〔2024〕19号。 41、违法行为人刘某于2024年11月1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刘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刘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刘某的赌资人民币54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老厂)行罚决字〔2024〕20号。 42、违法行为人易某某于2024年11月1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对易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易某某行政拘留十一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老厂)行罚决字〔2024〕21号。 43、违法行为人白某某于2024年11月1日因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白某某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给予白某某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刑侦)行罚决字〔2024〕122号。 44、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于2024年11月4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对李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对李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对李某某执行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交警)行罚决字〔2024〕77号。 45、违法行为人何某于2024年11月7日因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何某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给予何某罚款六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刑侦)行罚决字〔2024〕125号。 46、违法行为人马某某于2024年11月10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马某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给予马某某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4〕226号。 47、违法行为人李某于2024年11月11日因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李某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给予李某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老厂)行罚决字〔2024〕22号。 48、违法行为人刀某某于2024年11月13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刀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刀某某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并收缴刀某某的赌资人民币2915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4〕124号。 49、违法行为人普某美于2024年11月14日因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普某美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给予普某美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刑侦)行罚决字〔2024〕162号。 50、违法行为人普某艳于2024年11月15日因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普某艳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给予普某艳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刑侦)行罚决字〔2024〕163号。 51、违法行为人杨某某于2024年11月15日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九条第二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对杨某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给予杨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4〕227号。 52、违法行为人金某某于2024年11月20日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对金某某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给予金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没收金某某非法运输的烟花75件、爆竹52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扬武)行罚决字〔2024〕80号。 53、违法行为人易某某于2024年11月20日因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易某某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给予易某某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4〕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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