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人普某某于2025年5月21日因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普某某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给予普某某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老厂)行罚决字〔2025〕6号。 2、违法行为人普某某于2025年5月21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普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普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交警)行罚决字〔2025〕31号。 3、违法行为人吕某于2025年5月21日因非法携带管制器具弹弓弩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吕某非法携带管制器具弹弓弩的违法行为给予吕某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并收缴吕某携带的管制器具弹弓弩一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扬武)行罚决字〔2025〕14号。 4、违法行为人童某某于2025年5月25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项、第七十条之规定,对童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童某某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水塘)行罚决字〔2025〕14号。 5、违法行为人李某才于2025年5月24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李某才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李某才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收缴李某才的赌资人民币6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5〕74号。 6、违法行为人普某梅于2025年5月24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普某梅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普某梅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普某梅的赌资人民币13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5〕75号。 7、违法行为人普某祥于2025年5月24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普某祥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普某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普某祥的赌资人民币19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5〕76号。 8、违法行为人邵某某于2025年5月24日因为赌博提供条件和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对邵某某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给予邵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对邵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邵某某行政拘留十三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对邵某某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收缴邵某某的赌资人民币96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5〕77号。 9、违法行为人谭某某于2025年5月24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对谭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谭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5〕78号。 10、违法行为人刘某芝于2025年5月24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对刘某芝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刘某芝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5〕79号。 11、违法行为人汪某于2025年5月24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汪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汪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汪某的赌资人民币4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5〕80号。 12、违法行为人李某昌于2025年5月24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李某昌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李某昌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李某昌的赌资人民币42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5〕81号。 13、违法行为人刘某仙于2025年5月24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刘某仙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刘某仙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刘某仙的赌资人民币63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5〕82号。 14、违法行为人王某于2025年5月24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王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王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王某的赌资人民币7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5〕83号。 15、违法行为人杨某某于2025年5月24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杨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杨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杨某某的赌资人民币5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5〕84号。 16、违法行为人李某全于2025年5月24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李某全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李某全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李某全的赌资人民币1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5〕85号。 17、违法行为人李某富于2025年6月5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对李某富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李某富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李某富的赌资人民币3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5〕91号。 18、违法行为人普某某于2025年5月26日因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三项、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普某某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普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交警)行罚决字〔2025〕52号。 19、违法行为人倪某某于2025年5月26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四项之规定,对倪某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给予倪某某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5〕80号。 20、违法行为人陈某某于2025年5月26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陈某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给予陈某某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5〕81号。 21、违法行为人胡某某于2025年5月30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胡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胡某某行政拘留四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5〕86号。 22、违法行为人王某于2025年5月30日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对王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给予王某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5〕87号。 23、违法行为人白某某于2025年5月30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白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白某某罚款一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5〕88号。 24、违法行为人谢某某于2025年5月30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谢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谢某某罚款一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5〕89号。 25、违法行为人邱某于2025年5月30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邱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邱某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5〕90号。 26、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于2025年5月30日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第四项之规定,对李某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漠沙)行罚决字〔2025〕25号。 27、违法行为人廖某于2025年5月31日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廖某盗窃的违法行为给予廖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5〕83号。 28、违法行为人王某某于2025年6月2日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王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5〕84号。 29、违法行为人易某某于2025年6月3日因饮酒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易某某饮酒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违法行为给予易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交警)行罚决字〔2025〕53号。 30、违法行为人龚某某于2025年6月3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龚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龚某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交警)行罚决字〔2025〕54号。 31、违法行为人王某某于2025年6月3日因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王某某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刑侦)行罚决字〔2025〕7号。 32、违法行为人苏某某于2025年6月3日因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苏某某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给予苏某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刑侦)行罚决字〔2025〕8号。 33、违法行为人龚某某某于2025年6月3日因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对龚某某某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违法行为给予龚某某某罚款一千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刑侦)行罚决字〔2025〕9号。 34、违法行为人黄某于2025年6月5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黄伟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黄伟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新化)行罚决字〔2025〕6号。 35、违法行为人管某某于2025年6月6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管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管某某行政拘留九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交警)行罚决字〔2025〕55号。 36、违法行为人李某于2025年6月9日因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李某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给予李某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5〕85号。 37、违法行为人裴某某于2025年6月10日因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裴某某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给予裴某某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5〕86号。 38、违法行为人方某某于2025年6月11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方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方某某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一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扬武)行罚决字〔2025〕15号。 39、违法行为人黄某某于2025年6月11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黄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黄某某行政拘留六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收缴黄某某的赌资人民币7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扬武)行罚决字〔2025〕16号。 40、违法行为人施某某于2025年6月13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施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施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交警)行罚决字〔2025〕56号。 41、违法行为人侯某某于2025年6月14日因故意损毁财物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项、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对侯某某故意损毁财物的违法行为给予侯某某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漠沙)行罚决字〔2025〕36号。 42、违法行为人陈某于2025年6月16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陈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陈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对陈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给予陈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对陈某执行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交警)行罚决字〔2025〕57号。 43、违法行为人王某某于2025年6月16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王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九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交警)行罚决字〔2025〕58号。 44、违法行为人柏某某于2025年6月17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柏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柏某某罚款三百元的处罚,收缴柏某某的赌资人民币6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5〕92号。 45、违法行为人孙某某于2025年6月17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孙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孙某某罚款三百元的处罚,收缴孙某某的赌资人民币6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5〕93号。 46、违法行为人非某某于2025年6月17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非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非某某罚款三百元的处罚,收缴非某某的赌资人民币6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5〕94号。 47、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于2025年6月17日因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李某某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给予李某某罚款三百元的处罚,收缴赌博工具96张塑料牌,108张麻将牌和一张自动洗牌电动麻将桌。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5〕95号。 48、违法行为人付某某于2025年6月17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付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付某某罚款三百元的处罚,收缴付某某的赌资人民币6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5〕96号。 49、违法行为人徐某于2025年6月18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赌博工具扑克牌5副及徐某的赌资人民币1578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5〕88号。 50、违法行为人丁某某于2025年6月18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丁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丁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丁某某的赌资人民币359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5〕89号。 51、违法行为人何某某于2025年6月18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何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何某某行政拘留六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收缴赌博工具扑克牌4副及何某某的赌资人民币205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5〕90号。 52、违法行为人何某某于2025年6月19日因非法买卖电话卡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何某某非法买卖电话卡的违法行为给予何某某罚款五十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建兴)行罚决字〔2025〕11号。 53、违法行为人杨某某于2025年6月19日因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杨某某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给予杨某某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5〕91号。 54、违法行为人许某某于2025年6月20日因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对许某某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给予许某某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5〕92号。 55、违法行为人吴某于2025年6月20日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吴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给予吴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5〕93号。 56、违法行为人嵇某某于2025年6月20日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九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对嵇某某盗窃的违法行为给予嵇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收缴作案工具挎包一个,追缴其盗窃的卤猪蹄和新鲜牛腱子发还被侵害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5〕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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