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各项惠企政策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07-20 17:07   点击率:49打印】【关闭

2017年上半年新平县发改局加强与财政、工信、电力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及市级出台的一系列惠企政策,加大涉企收费检查力度,降低企业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一、贯彻落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相关政策

贯彻落实国家、省及市级出台的一系列惠企电价政策:城乡居民生活用能实施电能替代用电价格;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宣贯会,鼓励有条件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全面放开工业基数用电,自主协商确定用电价格。截至6月份,全县共有34户电力用户在交易中心注册参加市场化交易,1-6月减轻用电企业负担4064万元。

二、贯彻落实取消或降低涉企收费各项政策

(一)(云价收费【2017】8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至2018年12月31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道路占用费(不含车辆临时停泊收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等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降低30%执行,对工业园区内的企业,除国家法定不能减免的收费外,其他省级及省以下政府本级收入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原则上一律免收。2017年1-6月降费减轻企业负担8.02万元。

(二)(云财非税【2017】12号)及(财税【2017】20号)文件规定:从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环境监测服务费、房屋转让手续费、卫生监测费、计量收费、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费等35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或停征预防性体检费、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等6项涉及个人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云财非税【2017】16号)文件规定:从2017年6月1日起,取消云南省地方设立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试考务费、电动自行车牌照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会计电算化考试考务费、价格鉴证费等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首次领取社会保障卡人员免收社会保障卡(IC)工本费。

三、加大对涉企收费检查力度

为使各项惠企政策真正得到落实,一是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到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鲁奎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樱花庄园等企业调查了解情况、宣传相关电价政策和各项惠企收费政策;二是组织开展了收费公示、明码标价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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