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生猪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标准的公示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10-09 10:10   点击率:121打印】【关闭

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调整生猪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标准的公示

 

    为规范我县生猪屠宰加工服务收费行为,确保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肉”,更好地维护生猪屠宰加工服务企业和生猪屠宰加工委托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生猪屠宰加工服务行业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8]814号)等有关规定,通过对我县屠宰加工企业的投资建设情况和近三年运营成本的调查结果,经“第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我县生猪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由现行45元/头调整为60元/头。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2009〕4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现进行调价前公示,公示日期为2018年10月8日至20日。如有意见请于2018年10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到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收费管理股(联系电话:7011755)。

               

     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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