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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农药经营许可情况公示(第十一批)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8-17 08:08   点击率:114打印】【关闭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云南省农药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以下农药经营单位进行许可或注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一、以下10家农资经营门店通过资料审查、实地核查和综合审查后认定为合格,符合农药经营许可条件并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
     1.新平李勇化肥销售部

2.新平县好石农资店

3.新平王有农资经营部

4.新平平掌王家农资经营部

5.新平平掌王大农资经营部

6.新平县复兴农资销售经营部

7.新平平掌小罗春钢材制作部

8.新平县润萍农资经营部

9.新平县戛洒鑫农茂科技服务站

10.新平县恩思农资店

二、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以下2家通过经营单位及相关单位申请,注销其农药经营许可证。

1.新平漠沙源民农资经营部

2.新平漠沙洪翔农资经营店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817日至202382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0877-7011703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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