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它卫生法律 法规要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局对以下申办单位卫生设施、流 程、布局、从业人员等方面组织了现场核查,符合卫生行政许可准入条件。本期(2) 办理卫生行政许可 27 户,其中公共场所:(新办 6 户、延续 5 户、变更 1 户、补办 0 户、注销 5 户);供水单位(集中式供水):(新办 0 户、延续 0 户、校验 0 户、变 更 0 户、注销 0 户);供水单位(二次供水):(新办 0 户、延续 0 户、变更 0 户、 注销 0 户);医疗机构:(新办 0 户、变更 2 户、延续 1 户、校验 4 户,注销 0 户, 中医诊所备案 0 户、诊所备案 0 户、诊所备案变更 0 户、诊所备案注销 0 户);母婴 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新办 0 户、变更 1 户、校验 1 户、注销 0 户);放射诊疗许可 证:(新办 0 户、变更 0 户、校验 1 户、注销 0 户)。现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予以 监督,监督电话:0877-7011454。 新平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局2024年卫生行政许可公示第十一(2)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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