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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农药经营许可公示(第十三批)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08-01 14:08   点击率:10打印】【关闭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云南省农药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以下农药经营单位进行许可、延续许可或注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一、以下2家农资经营门店通过资料审查、实地核查和综合审查后认定为合格,符合农药经营许可条件并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
    1.新平漠沙沃可农晓秋农资

2.新平县惠丰禾信农资经营部

以下1家农资经营门店通过资料审查、实地核查和综合审查后认定为合格,符合农药经营延续许可条件并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

1.水塘晶丰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81日至20258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08777011703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新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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