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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新平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新平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方针政策;协调有关部门拟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新平县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监督管理全县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放射性物质及电磁辐射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污染集中控制、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审批、排污费征收等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审批权限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施工、投产使用“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环境监察工作,调查处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污染事故和环境污染纠纷,办理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和群众来信来访。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环境科研和环境统计工作,建立、完善环境监测制度,实施环境监测规范,组织编写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质量公报。制定全县环境科技、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规划,组织推广清洁生产综合利用技术和环境污染防治实用技术。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工作,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区规划,负责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和新建自然保护区的审查、呈报工作,加强对生物多样性监督和保护。组织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环保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外环保科技合作及环境交流工作。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新平县环境保护局共有机构3个,即:新平县环境保护局、新平县环境监察大队、新平县环境监测站,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4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退休人员5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省、市、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和重大决策部署,新平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推行生态红线管理制度。认真贯彻《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及相关管控办法,2018年底前,基本划定全县生态保护红线,启动勘界定标工作。 (二)按《新平县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加紧落实,按时推进。确保2018年全面完成省级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任务。 (三)全面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完成县域污染源普查、录入及审核汇总的阶段性工作。完成钢铁、水泥、造纸、煤炭及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全面达标排放工作,推进钢铁、造纸、水泥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改革。 (四)强力推进污染物减排和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抓好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按照一企一策,细化污染减排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按期完成结构减排及管理减排项目,确保完成年度总量控制目标。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力度,着力改善新平县环境空气质量,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不出现重污染天气。落实《新平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年度工作任务,开展重点流域及重金属污染防治,严防严控严管严治戛洒江(漠沙江)流域涉重涉危污染源,防止出现重大水污染事故(事件),确保县域内主要河流优良水体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落实《新平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 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配合市级在重金属高背景区及重金属污染区,选择典型区域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 (五)加强建设项目管理。进一步优化环保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努力提高“环评”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有效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按照“提前介入、依法审批、主动服务、急事急办、难事巧办”的原则,对项目实行专人负责、跟踪指导、全过程参与;对国家扩大内需的项目和省、市、县重点推进项目,及早进行了解和研究,积极主动配合业主和“环评” 文件编制单位,做好文件编制工作,明确专人跟踪服务,提供必要的材料,及时解决“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调节器”及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控制闸”作用,我县的重大项目落地提供优质环境保护服务。 (六)强化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一是强化监管手段,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高效的环境监察执法体系。二是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认真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污染投诉处理结案率达100%。三是加大对建设项目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加大对未批先建、久拖未验、环保设施不配套、偷排、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从源头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七)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积极申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通过“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政策,争取中央和省级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用于村镇的环境综合整治,完成漠沙镇南碱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加大生态环境监察执法力度,督促建立健全农村“两污”设施运行和管理保障制度,确保在用农村“两污”设施正常运行。 (八)进一步加强环保宣传教育。一是通过街头宣传、板报、宣传栏、新闻媒体等宣传工具和手段,大力宣传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及环保知识,不断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使生态文明理念渗透社会各个层面,引导公众养成绿色健康的生活习惯;二是进一步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等系列绿色创建活动,调动各行业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发动,努力使生态意识深入人心,生态建设家喻户晓,营造全民参与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 (九)全面加强环保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继续强化学习培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对现有监察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建立和完善单位内部的竞争机制,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围绕“树一流作风、创一流效能、建一流环境”的目标,通过开展“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活动,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杜绝“四风”问题,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塑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民的环保队伍形象。 (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强化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强化对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力度,全面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再细化整改措施,确保中期整改如期完成。 (十一)做好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环保部门临时安排的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5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99.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9.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99.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99.7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9.71万元(本级财力699.7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99.7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9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9.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42万元,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94万元,211节能环保支出540.82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49.53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699.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301工资福利支出600.89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86.18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64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资金11.6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99.71万元,比2017年预算收入858.06万元减158.35万元,减18%,其中:财政拨款699.71万元,比2017年的691.22万元增8.49万元,增1%,其中基本支出699.71万元,比2017年的基本支出 656.22万元增43.49万元,增7%,项目支出0万元,比2017年的35万元减少3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17年的上年结转减46.8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比2017年的预算数减120万元,支出699.71万元,比2017年的预算支出858.06万元,减158.35万元,减18%,其中: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699.71万元,比2017年的691.22万元增8.49万元,增1%。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出办公费9.86万元,邮电费1.6万元,劳务费41.24万元,工会经费3.74万元,职工福利费2.38万元,车辆运行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3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计支出7.87万元,与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计支出7.87万元持平。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6万元,与2017年的公务用车运行经费6万元持平。2018年环保局因公出国(境)费用预计0万元。 新平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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