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补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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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 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优抚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承担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烈士评定和备案相关事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有关职责分工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保密、机要、信访、维稳、财务(劳动工资)、督查、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指导有关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2)安置就业股。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干部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士兵服务管理。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协调开展退役军人党建工作。指导军休服务保障工作。

3)拥军优抚股(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政策落实。承担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和伤亡抚恤工作。指导烈士纪念园管理所和军供站开展工作。承担新平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督办重要来信来访批件。负责政策法规工作。督促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

4)新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信来访,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做好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一个退役军人身边。完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5)新平县烈士陵园管理所。贯彻落实《烈士褒扬条例》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负责烈士纪念园建筑物和配套设施建设,维护环境卫生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开展悼念烈士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褒扬烈士,教育人民,充分发挥烈士纪念园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承担县革命烈士纪念园、纪念馆讲讲解、宣传和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做好革命史料的收集、整理及展示工作。完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退役军人事务局组建保障有力。根据机构改革的要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8年11月29日挂牌成立,局领导班子设1名局长,2名副局长,行政编中的其他3名工作人员满员按时就位(县民政局划转2人,县人社局划转1人)。局机关设一室两股,即:办公室,安置就业股,拥军优抚股。2018年12月4日完成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的职责移交,2019年1月2日完成人社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移交,2019年4月17日完成民政局烈士园陵管理所资产及职责移交,在全市县(区)中率先实现工作正常启动运转,工作体系构建进展顺利,思想政治信访维稳工作深入开展,年度安置任务有效落实,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权益维护工作有力有序,稳步推进退役军人和双拥管理服务各项工作。

2.狠抓思想政治工作,确保退役军人始终离军不离党、退役不褪色。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对全县退役军人党员基本信息、组织关系转接和参加组织生活等情况开展全面走访摸排,建立工作台账,准确掌握退役军人党员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在退役军人集中报到期间,建立专门为退役军人服务的组织关系转接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防止脱离党组织管理现象发生。认真按照中央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广泛开展群众性推荐遴选,推出新平醉花腰酒业有限公司、戛洒卫生院职工封正文分别参加首届“建行杯”云南退役军人创业大赛和模范退役军人评选活动,封正文同志被列为云南省退役军人工作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多种形式开展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宣传报道,讲好退役军人故事,传扬退役军人时代风采。

3.做好移交安置和服务保障工作,积极支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积极开展了“送政策、进军营、畅安置”活动,为驻新军(警)部队共计60余名军人进行政策宣讲活动。共接收2018年度秋冬季退役士兵65人,其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14人,我局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通过专题会议、上门协调、合力办公等形式,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及时抓好岗位确定、落实,实现安置过程无缝衔接,于7月31日,全面完成14名转业士兵阳光选岗安置,满意率达到100%。发放51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70.56万元。接收2019年秋季退役士兵43人。

4.大力促进就业创业,把退役军人作为重要人力资源使用好、作用发挥好。坚持把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作为教育培训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订单式”教育培训、定向教育培训、定岗教育培训,实现退役军人的技能水平与就业岗位有效对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就业稳定性。通过摸底调查,全县退役军人有就业意向的1632人,有创业意向的744人,有培训意向的186人。组织举办2017年至2019年政府安排工作43名退役军人参加为期一周的适应工作岗位能力培训,组织44名退役士兵参加2019年云南省首届退役士兵现场招聘会,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搭建与用工单位双向选择的平台,为他们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5.各项优抚政策全面落实,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得到充分体现。发放2016至2018年入伍义务兵家属优待金220户218.97万元,实现义务兵家属优待面100%。发放优抚对象、企业改制下岗失业伤残军人、城镇困难重点优抚对象、军休干部退休金共计981.10万元。办理发放军休干部李文祯同志病故抚恤金32.50万元。为7名自主择业干部办理缴纳医疗保险5.40万元。发放部队66名士兵立功受奖奖金9.00万元。发放6至7月3641人重点优抚对象临时价格补贴9.47万元,一站式医疗救助优抚对象263人,救助补助金额22.95万元。调整了新平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修改完善了成员单位职责和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双拥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了对全县优抚对象及驻新军(警)部队春节、“八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走访慰问,共计走访慰问各类优抚对象和驻新军(警)部队官兵4329人次,发放慰问金110.53万元,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战争和革命工作的老战士和老革命纪念章15枚,召开县乡村双拥座谈会136场次,参加人数3636人次。召开县委议军会议、县退役军人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双拥领导小组会议、双拥工作推进会等,研究制约双拥工作创新发展、亟待研究解决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双拥工作水平。在车站、医院等服务窗口设置军人依法优先服务标识,在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军车免费”提示牌,在主要公路、街道、公交车站设立双拥宣传牌,在户外电子显示屏播放双拥视频。

6.做好褒扬纪念工作,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围绕“2.17”“3.16”“4.05”“4.28”“4.3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烈士纪念日六个祭扫节点,主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研究细化工作措施和责任分解,明确了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和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加强涉军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密切关注祭扫群体动向,坚决防止相关群体以祭扫纪念为名聚集滋事,努力减少到红河、文山参加祭扫纪念活动的人数、批次和规模,缓解边境烈士陵园祭扫接待和维稳压力,对拟赴红河、文山等地祭扫人员进行行前谈话教育,签订承诺书,明确谁组织谁负责,要求依法、文明、有序祭扫。全县为退伍老兵开具到县外祭扫证明12份50人次,接待县外到我县祭扫2人次。全县166个单位8978人次到县烈士陵园开展祭扫活动。查证撰写完善320名烈士英明录,提交省级审核通过262名,待审58名。

7.加大权益维护力度,及时回应退役军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坚持定点采集和上门采集相结合,针对年老体弱、疾病伤残等行动不便对象,主动沟通、上门服务,提升工作“温度”。截至2019年9月底,共采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6408条,省级审核通过6209条,审核通过率达97%。严明5月1日前光荣牌悬挂全部完成到位的时间底线,严明必须增强仪式感开展悬挂的工作底线,严明必须组织人员上门悬挂不允许个人领取光荣牌的纪律底线,完成光荣牌悬挂5630户。研究下发了《新平县关于加快推进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方案》,组织专人制定《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续交操作工作指南》、《办事流程图》、《工作指导手册》、《政策解释口径》和培训视频资料等。在前期信息采集的基础上,认真进行数据比对,调查摸底全县符合社会保险续交的人员约200人。组织各乡镇(街道)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开展“大走访”“大慰问”活动,全力排查不稳定因素,建立县级退役军人联系乡镇(街道)涉军维稳工作制度,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和尚未彻底化解的信访积案,逐人逐案建立台账。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做好退役军人的来信来访工作,截至10月底,接待来访120人(次),信访件9件,办结9件,信访接待、矛盾排查化解取得实效,确保了全县涉军人员无一人赴省进京到市越级上访,全县涉军群体稳定可控,很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大局。

8.加强“两站一中心”建设,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加快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五有目标”,加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部署,挂牌成立1个县级服务中心12个乡镇(街道)124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为广大退役军人开辟了政策咨询、信息沟通渠道、建起了帮扶援助平台、搭建了感情联络纽带,切实提升全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打通服务退役军人的“最后一公里”,让退役军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

9.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党风廉政责任。建立领导机构,发挥履职保障作用。在单位成立启动正常运转后,第一时间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等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树立党组班子成员及广大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扎实有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压实细化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19年4月15日,召开本单位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大会,局党组高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局党组书记与12个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责任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班子成员与股室(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认真考虑工作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清单式细化,明确各项工作目标和要求,明确部门责任及具体领导责任,实现任务细化、责任明析、措施有力、各项要求具体详实。

二是坚持制度规范,注重源头防范。树立建章立制理念,规范廉洁自律行为,根据单位职责要求和县纪委的安排部署,不断建立健全单位管理规章制度,先后制定了先后制定《新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试行)、《新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管理规章制度》(暂行)等单位运行制度,严格监督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让规章制度立得起、推得动、有约束、见实效,实现靠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高位推动单位领导干部行为约束机制。共监督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6项,重要事项公示1项。

三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按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要求,党组班子成员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明确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内容、责任考核及责任追究,强调党组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责任主体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将廉政纪律要求的他律和自律有机统一起来,强化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意识,增强责任感,形成“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让每位干部心底都有一道牢固的廉政勤政防线。

四是常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守纪律讲规矩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制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召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8份。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至三季度派单,完成整治形态主义、官僚主义一至三季度自查。组织好“一抓到底正风纪”等廉政学习教育,开展典型案例教育,推进廉政教育走向深入。利用周一学习例会、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等干部职工参与面广的集中学习时机,及时通报各类典型问题,在领导干部职工中对建兴乡扶贫领域问题通报、新平县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党组问责通报等9个典型案例的通报。做好春节、元旦、清明、五一、端午、国庆等节日的纪律作风督查,认真按照纪检组要求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廉政约谈走实走心,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各股室、中心(所)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6人次,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向制度化、常态化,形成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

五是不断提高政务和党务公开规范化程度。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新成立的部门,政务工作公开需要不断创新和探索,主要使部门具体的工作内容公开化,任何公民都可以通过特定途径,如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络等进行查询、监督。我局在政府政务网站公开贯彻落实中央的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通告,在单位政务公开栏中公开财政和财务收支情况,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退役军人特别是重点优抚对象切身利益的事项。不断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凡是党内监督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局党组的工作事项,凡是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违反保密规定的,都进行公开,征求党员干部、退役士兵和现役军人属的意见,接受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的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新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3.新平县烈士墓陵园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4人,主要是遗属补助人员。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收入合2313.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3.1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2313.1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新成立部门无上年数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206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7.79万元,占总支出的50.77%;项目支出1015.78万元,占总支出的49.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新成立部门无上年数据。其支出构成类别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1.98万元,占总支出的0.1%;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8.71万元,占总支出的96.86%;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94万元,占总支出的1.64%;

4.住房保障支出16.39万元,占总支出的0.79%;

5.其他支出12.55万元,占总支出的0.6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32万元。新成立部门无上年数据。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包括办公费2.57万元、水电费0.02万元、邮电费0.8万元、差旅费2.05万元、会议费2.01万元、培训费0.09万元、接待费1.69万元等。人均运行经费1.7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36.88万元。在2019年的资金支付中,占比较大的主要是新财社〔2019〕2号2019年死亡抚恤51.93万元;新财社〔2019〕2号2019年伤残抚恤131.60万元;新财社〔2019〕2号2019年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61.6万元;新财社〔2019〕2号2019年其他优抚支出401万元;新财社〔2019〕3号2019年两参人员生活补助85.49万元;新财社〔2019〕1号2019年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47万元;新财社〔2019〕110号退役士兵社保接续27.87万元;新财字〔2019〕1号办公设备采购20万元;新财综〔2019〕5号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20万元等重点项目资金等重点项目资金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1.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1.98万元,基本支出1.98万元,无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民族事务支出1.98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8.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8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8.08万元;抚恤1643.88万元;退役安置126.83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188.4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2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3.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5.76万元;优抚对象医疗18.17万元。

4. 住房保障支出16.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16.3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4.40万元,完成预算的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4万元,完成预算的81.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6万元,完成预算的39.20%。

新成立部门无上年数据。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万元,新成立部门无上年数据。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万元,占55.45%;公务接待费支出1.96万元,占44.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32万元,新成立部门无上年数据。与上年对比增加0%,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0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420.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8.28万元,固定资产42.6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新成立部门无上年数据,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万元。无处置房屋建筑物,账面原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20.94 

378.28

42.66

23.68 


18.9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2019年部门决算绩效公开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坚持结果导向原则。预算管理各个环节要以结果为导向,强调预算安排与支出结果之间的有机联系,注重财政支出的有效性。坚持目标管理原则。预算管理要围绕绩效目标来进行,事前设定目标、事中跟踪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评价目标完成情况。坚持责任追究原则。预算管理强调我单位相关股室的支出责任和监督责任,实行绩效问责。对无绩效或低绩效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坚持公开透明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及支出结果信息要逐步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近年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精神,相继出台一系列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了预算管理的方式、方法、提高了预算管理的科学性。

2.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坚持结果导向原则。预算管理各个环节要以结果为导向,强调预算安排与支出结果之间的有机联系,注重财政支出的有效性。坚持目标管理原则。预算管理要围绕绩效目标来进行,事前设定目标、事中跟踪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评价目标完成情况。坚持责任追究原则。预算管理强调我单位相关股室的支出责任和监督责任,实行绩效问责。对无绩效或低绩效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坚持公开透明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及支出结果信息要逐步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近年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上级有关文件和精神,相继出台一系列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了预算管理的方式、方法、提高了预算管理的科学性。

2019年,我局积极履职,强化管理,坚持盘活存量,积极整合统筹用好财政资金,真正集中资金用于稳增长、调机构、惠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各项绩效指标均达到了预期效果。本次绩效自评以客观、实事求是、有据可依的原则,自评小组认真负责的对2019年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收支资金作出评价,结论为:良。通过本次2019年我局各类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总结经验和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加强政策学习,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3.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2019年部门绩效自评总体开展情况如下:2019年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完成1个部门整体和24个项目目标填报,按照《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2019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核查的通知》(新财通〔2020〕3号)通知要求,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1项目-在乡复员军人生活困难补助经费项目绩效情况:本次绩效自评以客观、实事求是、有据可依的原则,自评小组认真负责的对在乡复员军人生活困难补助经费资金作出评价,结论为:良。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指标数量176人、生活补助保障率达到100%、严格按照文件补助标准发放、保障我县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的切身利益, 提高生活水平、提高老有所养的目的,使在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满意度达到100%。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运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布置和工作流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保障。通过本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总结经验和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加强政策学习,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2项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项目绩效情况:本次绩效自评以客观、实事求是、有据可依的原则,自评小组认真负责的对2019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资金作出评价,结论为:良。做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工作,各类优抚对象人数:1874人。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运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布置和工作流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保障。通过本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总结经验和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加强政策学习,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3项目-安置就业工作专项资金经费绩效情况:本次绩效自评以客观、实事求是、有据可依的原则,自评小组认真负责的对安置就业工作专项资金作出评价,结论为:良。

1)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每人每年3600元,省级承担1200元,市级承担1200元,县级承担1200元,按80人,人均4年计算,合计:1200*80*4=384000元。

2)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按1人计算,合计:144000元。

3)退役士兵退役一年内可参加一次培训,每人6000元,共80人,合计:6000*60=360000元。

4)退役士兵参加一年以上培训生活补助,每人每月补助600元,按10个月计算,60人合计:600*60*10=360000元。5)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我县200人,按平均军龄5年计算,政府承担部分每人应缴29820元,合计:29820*200=5964000元,县级承担10%,合计:5964000*10%=596400元。

6)新兵回访工作经费50000元。

7)退役士兵管理机构经费15000元。

8)军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10000元。9、军转干部管理机构经费每人1000人,共21人,1000*21=21000元。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运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布置和工作流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保障。通过本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总结经验和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加强政策学习,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4项目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离退休人员补助项目绩效情况:本次绩效自评以客观、实事求是、有据可依的原则,自评小组认真负责的对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离退休人员补助资金作出评价,结论为:良。本项目为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离退休人员补助,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运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布置和工作流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保障。通过本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总结经验和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加强政策学习,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5项目烈士陵园日常管理经费及修缮费项目绩效情况:本次绩效自评以客观、实事求是、有据可依的原则,自评小组认真负责的对烈士陵园日常管理经费及修缮费作出评价,结论为:良。为把新平县烈士陵园打造成悼念烈士、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及成为新平县精神文明重要窗口之一,进一步发挥革命烈士陵园“褒扬先烈、教育后人”的作用,烈士陵园部分设施老化严重,需要实施工程性修缮和改造。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运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布置和工作流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保障。通过本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总结经验和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加强政策学习,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6项目死亡抚恤项目绩效情况:本次绩效自评以客观、实事求是、有据可依的原则,自评小组认真负责的对死亡抚恤作出评价,结论为:良。该项目为按月及时足额发放抚恤补助。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运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布置和工作流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保障。通过本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总结经验和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加强政策学习,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7项目-其他优抚支出项目绩效情况:本次绩效自评以客观、实事求是、有据可依的原则,自评小组认真负责的对其他优抚支出经费作出评价,结论为:良。该项目为按月及时足额发放抚恤补助。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运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布置和工作流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保障。通过本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总结经验和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加强政策学习,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8项目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项目绩效情况:本次绩效自评以客观、实事求是、有据可依的原则,自评小组认真负责的对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项目资金作出评价,结论为:良。该项目目标为购买彩色激光打印机1台,商用台式电脑8台,兄弟激光传真机1台,激光一体机1台,激光打印机2台,碎纸机1台,办公桌10套,椅子10把,书柜1个,五节柜(单锁)3个,五节柜(双锁)1个,茶小柜(双门)3个,茶小柜(三门)1个,茶几5个,会议室桌椅1套,手提电脑2台,党员活动室桌椅1套。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运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布置和工作流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保障。通过本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总结经验和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加强政策学习,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9项目新平县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绩效情况:本次绩效自评以客观、实事求是、有据可依的原则,自评小组认真负责的对新平县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作出评价,结论为:良。为把新平县烈士陵园打造成悼念烈士、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及成为新平县精神文明重要窗口之一,进一步发挥革命烈士陵园“褒扬先烈、教育后人”的作用,烈士陵园部分设施老化严重,需要实施工程性修缮和改造。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运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布置和工作流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保障。通过本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总结经验和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加强政策学习,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10项目新平县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绩效情况:本次绩效自评以客观、实事求是、有据可依的原则,自评小组认真负责的对新平县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作出评价,结论为:良。为把新平县烈士陵园打造成悼念烈士、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及成为新平县精神文明重要窗口之一,进一步发挥革命烈士陵园“褒扬先烈、教育后人”的作用,烈士陵园部分设施老化严重,需要实施工程性修缮和改造。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运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布置和工作流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保障。通过本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总结经验和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加强政策学习,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11项目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本次绩效自评以客观、实事求是、有据可依的原则,自评小组认真负责的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作出评价,结论为:良。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文件的通知》(云退役发〔2019〕125号)通知精神,确保各项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积极采取各项解困帮扶措施,切实解决了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运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布置和工作流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保障。通过本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总结经验和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加强政策学习,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12项目优抚对象八一慰问金项目绩效情况:本次绩效自评以客观、实事求是、有据可依的原则,自评小组认真负责的对优抚对象八一慰问金作出评价,结论为:良。落实好优抚对象的补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的各项生活补助及慰问金,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运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布置和工作流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保障。通过本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总结经验和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加强政策学习,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13项目伤残抚恤资金项目绩效情况:本次绩效自评以客观、实事求是、有据可依的原则,自评小组认真负责的对伤残抚恤资金作出评价,结论为:良。该项目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伤残抚恤补助。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运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布置和工作流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保障。通过本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总结经验和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加强政策学习,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14项目退役军人事务局悬挂“光荣牌”市级补助经费项目绩效情况:本次绩效自评以客观、实事求是、有据可依的原则,自评小组认真负责的对退役军人事务局悬挂“光荣牌”市级补助经费作出评价,结论为:良。落实好拥军优属对象,切实做好光荣牌悬挂工作,实现全覆盖。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运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布置和工作流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保障。通过本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总结经验和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加强政策学习,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15项目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级补助解“三难”经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本次绩效自评以客观、实事求是、有据可依的原则,自评小组认真负责的对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级补助解“三难”经费资金作出评价,结论为:良。通过使用救灾资金,支持农业受灾社区恢复农业生产,支持受灾严重地区进行改种补种,确保全年农业生产稳定。预计购买复合肥补助给凤凰、亚尼两个社区152户农户,对凤凰、亚尼两个受灾严重的社区进行购买水袋补助,争取2019年12月20日已全部兑付。落实好优抚的补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的各项生活补助及慰问金,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及慰问金,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运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布置和工作流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保障。通过本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总结经验和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加强政策学习,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16项目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本次绩效自评以客观、实事求是、有据可依的原则,自评小组认真负责的对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资金作出评价,结论为:良。

严格按照玉财社〔2019〕282号文件精神,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的企业军转干部手中,积极采取各项解困帮扶措施,切实解决我县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运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布置和工作流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保障。通过本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总结经验和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加强政策学习,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17项目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目绩效情况:本次绩效自评以客观、实事求是、有据可依的原则,自评小组认真负责的对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作出评价,结论为:良。该项目为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保障经费,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运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布置和工作流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保障。通过本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总结经验和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加强政策学习,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18项目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项目绩效情况:本次绩效自评以客观、实事求是、有据可依的原则,自评小组认真负责的对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作出评价,结论为:良。

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运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布置和工作流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保障。通过本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总结经验和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加强政策学习,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19项目死亡抚恤省级补助项目绩效情况:本次绩效自评以客观、实事求是、有据可依的原则,自评小组认真负责的对死亡抚恤省级补助资金作出评价,结论为:良。该项目为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运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布置和工作流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保障。通过本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总结经验和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加强政策学习,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20项目烈士遗属、残疾军人慰问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本次绩效自评以客观、实事求是、有据可依的原则,自评小组认真负责的对烈士遗属、残疾军人慰问专项资金作出评价,结论为:良。通过发放慰问金或慰问品、走访慰问烈士遗属、残疾军人及家属对象。深入了解优抚对象,特别是烈士遗属精神抚慰方面的状况,及时解决实际困难。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运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布置和工作流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保障。通过本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总结经验和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加强政策学习,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21项目其他优抚支出省级补助项目绩效情况:本次绩效自评以客观、实事求是、有据可依的原则,自评小组认真负责的对其他优抚支出省级补助经费作出评价,结论为:良。该项目为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两参人员生活补助。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运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布置和工作流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保障。通过本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总结经验和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加强政策学习,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22项目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经费项目项目绩效情况:本次绩效自评以客观、实事求是、有据可依的原则,自评小组认真负责的对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经费项目作出评价,结论为:良。该项目为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经费。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运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布置和工作流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保障。通过本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总结经验和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加强政策学习,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23项目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目绩效情况:本次绩效自评以客观、实事求是、有据可依的原则,自评小组认真负责的对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资金作出评价,结论为:良。该项目为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运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布置和工作流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保障。通过本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总结经验和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加强政策学习,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24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无。

(二)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的资金支付中,占比较大的主要是新财社〔2019〕2号2019年死亡抚恤51.93万元;新财社〔2019〕2号2019年伤残抚恤131.60万元;新财社〔2019〕2号2019年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61.6万元;新财社〔2019〕2号2019年其他优抚支出401万元;新财社〔2019〕3号2019年两参人员生活补助85.49万元;新财社〔2019〕1号2019年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47万元;新财社〔2019〕110号退役士兵社保接续27.87万元;新财字〔2019〕1号办公设备采购20万元;新财综〔2019〕5号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20万元等重点项目资金等重点项目资金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新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监督索引号53042700576301111

2019新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决算公开表2020091804550716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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