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2020091704231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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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根据地方立法权限,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报上级审核、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省、市级公益林界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参与拟订云南省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参与拟订及调整云南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按照国家、省、市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参与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云南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新平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护标准。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林业资金安排建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协助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

16、有关职责分工

与新平县应急管理局、新平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县水利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新平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相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新平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县水利局、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新平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指导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新平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新平县水利局负责落实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落实新平县应急指挥机构以及新平县水利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新平县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5)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及恢复重建工作。

6)必要时,新平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县水利局、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新平县应急管理局,以新平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与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造林绿化持续发展。

2019年制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平县2019年营林和林产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并行文下发各乡镇(街道),确定各乡镇(街道)2019年工作任务及资金安排。

2019年目标任务:完成新植种植6200亩,旱冬瓜种植100万株,核桃低效林改造6万亩,核桃竹子林区道路建设100公里,核桃科技示范基地建设4100亩,科技培训2600人次,县城面山竹子抚育1700亩。计划投入资金1643.74万元。

2019年底已完成新植种植6200亩、种植旱冬瓜100万株、建设核桃竹子林区道路100公里、科技培训2600人次、县城面山竹子抚育1700亩。

完成低效林改造项目6万亩的作业设计的编制及报批,现各乡镇正组织招标、实施等工作,预计到12月可全部完成;完成核桃科技示范基地4100亩建设实施方案编制,现正进行物资采购及施工队招标,到12月可全部完成。

     2、积极推进重点立项督查工作

       山林长制工作有序推进。印发了《新平县全面推行山林长制实施意见》;完成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四级山林长责任区划定工作;建立乡镇(街道)山林长制领导机构;筹集30万元,正在制作五级山林长公示牌,预计11月底完成安装任务;编制完成《新平县山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区划工作手册》;起草完成《新平县全面推行山林长制考核检查办法》、《新平县山林长制督查制度》《新平县山林长制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新平县山林长制联席会议制度(试行)》、《新平县山林长制信息通报制度》、《新平县山林长制督查工作台账》等制度,待审批后实施。

3、天保工程项目正常推进。新平县天保工程二期森林管护任务总面积480.65万亩,其中重点管护面积256.46万亩,一般管护224.19万亩。各管护单位根据管护地块大小及管护程度,安排管护人员,签订承包合同,明确责、权、利,严明奖惩。全县共安排管护人员654人,其中,森工人员63人,聘请护林员556人,为使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全县共聘用生态护林员35人。

4、加强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共签订各级责任书33307份;完成计划烧除26474公顷,完成计划数的26 %;加强队伍建设,全县共上阵3899人,不断加大了对森林防火的资金投入,到位资金1026.3万元,其中县级财政投入防火期扑火队员、巡山加密人员、路卡员等工作经费517.08万元。今年没有发生森林火灾,圆满完成市级目标任务,在市级考核中取得全市排名第二的好成绩。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累计开展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面积618.9万亩,其中常发区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为100%,开展防治29.4万亩;共调运检疫苗木47万株、木材1421立方米,产地检疫苗木540亩、木材250立方米,全县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得到有效控制。

    5、加强林地使用管理,依法保护林地资源

积极做好林地使用管理。主动做好我县重大建设项目涉林服务工作。积极主动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对接,提前介入掌握了解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积极做好我县重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服务工作,我局主动与项目单位对接,全程跟踪服务,全力做好70万头生猪养殖生态循环产业化项目、云南新平南恩糖纸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改造转型升级项目、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大红山两矿、大戛高速、玉磨铁路、县工业园区大开门片区建设项目等的林地保障工作。掌握并做好我县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民生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服务工作,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对接,协商如何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为整乡推进扶贫工作提供林业政策支持和技术保障。

2019年1-10月共办理完成林地征用许可20件,征用林地面积72.1856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1039.0106万元;减免扶贫建设项目植被恢复费6.423万元。建设项目涉及工业园区项目建设3件、仙福公司扩建项目1件、 农村建设项目2件、旅游设施建设项目4件、4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1件、大戛高速建设项目3件、新平瀛洲水泥改造项目1件、民生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件、其他经营性项目1件。

2019年1-11月共办理林地临时占用许可7件,临时占用林地面积19.97公顷, 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193.8558万元。办理林地临时占用延期许可17件。项目涉及大戛高速、墨临高速、工业园区建设等项目。

做好林木采伐管理服务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云政发〔2016〕65号)精神,省政府核准我县“十三五”期间的年森林采伐限额为43.56万立方米。结合全县森林资源现状,将全县“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分解下达各乡镇(街道)。严格执行木材采伐限额制度,强化依法持证管理,做好服务林农工作。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林农在当地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申请采伐林木,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全程开展服务工作,在经村、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林草局分级审核确认后,林农即可一次性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确保林农 “跑一次”就能完成整个办理过程。2019年共为林农办理限额采伐林木采伐许可证264件,活立木蓄积量13643.85立方米;共为林农办理非限额采伐林木采伐许可证3739件,活立木蓄积量28306.95立方米。共为林农积极办理木材运输票证239份共计3696.94立方米。

做好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385.45万元,省级生态效益补偿基金2152.98万元下达到各乡镇、街道。并要求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云南省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新平县实施方案》核准的面积和《新平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本乡镇街道的资金兑现工作,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及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林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新平县集中打击毁林种植三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等,按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通知精神,对国家级下发的疑似问题图斑1709个疑似图斑(面积3295.4084公顷),开展了森林全覆盖现地调查。经核查,全县共发现违法使用林地图斑共125个,涉及面积21.2248公顷。对在检查期间发现的未查处和未查处到位的图斑,我局及时将3件刑事案件移交县森林公安局、81件行政案件安排县林政稽查大队进行依法查处。在开展森林核查过程中尚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二是在全县摸排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我局安排从2013年开始排查,共开展案件排查844起、林权纠纷信访件排查58起、行政许可排查294件,经过认真排查,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通过认真开展上述工作,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为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取得了实效。

6、加强自然保护区、湿地及野生动植物保护

     一是科学编制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启动了磨盘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玉白顶市级自然保护区的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了磨盘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玉白顶市级自然保护区的总体规划编制预计2019年底完成。二是强化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管理,绿孔雀保护工作推进正常,划定4个保护小区,绿孔雀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种群数量明显增加。完成旱地油杉资源调查工作。积极鼓励依法驯养繁殖、合理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全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合法养殖户达32户,年产值达400余万元,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及防控工作,特别做好野猪非洲猪瘟、哀牢山过境候鸟的疫源疫病的监测及防控工作。继续实施绿孔雀保护与监测项目,组建了绿孔雀栖息地巡护队伍,共聘请巡护队员25名进行监测、保护。三是完成全县古树名木普查工作,完成调查单株3517株,古树群60群,编制完成《新平县古树名木普查报告》,积极推进《新平县古树名木图集》编撰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积极与国土、水利、环保等部门联合开展湿地违法违规整治执法活动,依法开展湿地保护修复工作。

7、落实帮扶责任,搞好脱贫攻坚。

我局制定了《新平县林业部门2019年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林业产业扶贫投入资金2567.4975万元。其中老厂乡325万元,建兴乡1067.385万元,平掌乡1171万元,戛洒镇平田村0.425万元,戛洒镇耀南村3.6875万元。结合扶贫实际,平掌乡仓房村、建兴乡磨味村、老厂乡哈科底村与玉溪盛康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各种植猪苓20亩,目前三个村种植60亩猪苓,投入种植资金40.5万元。引导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开展林下种植,发展林药、林菌、林菜等种植业和林下养殖业,完成林下经济科技示范区建设800亩,实现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扶贫建档立卡户521户,1955人;实现扶贫产业总收入453.77万元。 

继续做好建档立卡户生态公益林管护员劳务收入扶贫工作,目前我县生态护林员实际聘用86名。全力保障扶贫项目林地使用。今年上报扶贫项目林地用地0.6432公顷,需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64230元给予减免。

做好扶贫联系村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根据产业发展政策,2019年建档立卡户每户补助2800元,村集体经济建设联系玉溪盛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种植猪苓20亩,种植投入资金13.5万元。开展党组织结对共建,签订帮扶协议,2019年县林业和草原局投入资金 138.8万元,为仓房村办好7件实事。增加仓房村5名生态护林员的指标,增加5名就业岗位。

     8、完成其它林业重点工作

  加强林业科技推广及培训。完成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新平县漾濞泡核桃提质增效技术集成运用与推广项目春、夏季施肥、观测样地设置、滴灌技术实施等,累计完成投资34.9万元。完成新平县核桃集约化栽培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春季抚育管理;编制《新平县2019年林业技术培训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举办林业技术培训12期979人次,发放技术资料365份;开展六场次的宣传活动,展示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宣传展板60块,共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粘贴标语100余条,受众人数5000余人。

加快林下经济建设步伐。全县林下经济发展规模累计达39024.5亩,实现销售收入3158.41万元,实现产值18982.3万元(其中:木本油料83万元、林药902.56万元、森林蔬菜5653.3万元、食用菌1429.92万元、绿化苗木255万元、竹藤8000.14万元,林下养殖2658.38万元),带动农户652户,实现森林观光接待人数17.3534万人次。

积极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我局2019年的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为1000万元。经局领导班子认真研究,确定我局今年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个,一是实施“昆明至景洪至磨憨高速公路绿化美化玉溪市新平县绿色廊道工程”项目,建设绿化路段21公里,通过桉树替代、景观改造和河道绿化3种方式实施造林400亩,种植神黄豆、凤凰木、小叶榕和野芒果共计9780株,投资669万元,6月底完成规划设计,9月完成工程招标并开工建设,12月可完成建设任务;二是实施“新平县森林和草原防灭火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升级建设9个防火瞭望台1个指挥中心,实现监控全县林业总面积覆盖率达80%以上。投资553万元,到12月完成项目;上述2个项目共投资1200多万元,完成目标任务。

实施美丽公路建设进展顺利。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把云南建设成为全国最美丽省份的战略决策,省政府把高速公路绿化美化作为重要抓手,打造生态景观廊道和云南美丽公路旅游线,其中我县涉及昆明至景洪至磨憨高速公路环境绿化美化工程新平段21公里。新平县林草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一是在《昆明至景洪至磨憨高速公路环境绿化美化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提升实施新平段的绿色廊道工程;二是完成县内大戛高速、新三公路绿化美化工程的作业计划,经县委研究此项目交由县昌芪公司组织实施,我局做好项目的指导工作。我县实施的几个美丽公路建设得到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项目设计结合新平县实际,统筹考虑,科学布局,有效提升沿线景观,做到四季常绿,季相分明,特色鲜明。

完成磨盘山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建设《新平县磨盘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共投资12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960万元,地方投资24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改造游步道4.73公里;提升改造原防火道路25.46公里,新建月亮湖、山顶瞭望台、敌军山景点三个点的消防安全、防灾减灾监控系统;改造游客服务中心及科普馆877平方米;新建标识牌100块。项目委托磨盘山樱花庄园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工程于2019年1月完工,5月20日正式移交使用,反应良好,运行正常,项目提升了磨盘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旅游设施。现项目资料已准备完备,樱花庄园有限公司已向县发改局上报了项目验收申请,待发改部门组织项目总验收。

完成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办理。 2019年我局共收到交办的县人大代表建议共13件,内容涉及解决林下种植补助资金的建议3件、解决林区路建设的建议8件、保护区建设的建议1件、购置加工机器设备扶持资金的建议1件。针对今年办理工作要求高、任务细、时效强的特点,我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人大代表办理建议对推进林草工作的认识和重要意义,切实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提前与人大办对接,时间上及早安排,程序上合理规范,办理结果切实有效,保证了办理工作的质量。

完成县人大的评议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到部分乡镇(街道),对县林业和草原局工作进行评议调查,听取部分县人大代表、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相关中心站所职工、村组干部、县林业和草原局干部职工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的意见建议。对县林业和草原局近三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测评,满意率为100%。8月21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对林业和草原的工作进行了评议,满意率为100%。人大代表对今后工作提出了5条建议。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对5条评议建议进行了任务分解,制订整改工作方案。按照县人大对林草工作评议要求,以促进工作为目的,进一步找准问题的根源,切实采取措施,狠抓整改落实,有效促进系统工作人员增强大局意识、法治意识和公仆意识,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依法行政,勤政廉政,进一步推动全县林草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新平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新平县营林工作站、新平县林产工业管理站、新平县林木种苗管理站、新平县林政稽查大队、新平县林业科技推广站、新平县县城面山森林资源管理所、新平县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5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0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0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其他人员8人,主要是遗属人员8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0辆,在编实有车辆2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7,230.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11.06万元,占总收入的99.7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9.77万元,占总收入的0.27%。与上年收入95,00.95万元减少2270.12万元,减23.89%,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财政压转支出、人员划出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6,38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7.88万元,占总支出的47.71%;项目支出3,340.04万元,占总支出的52.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8,150.84万元减少1762.92万元,基本支出比上年3,263.48万元减少215.6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4,887.36万元减少1547.3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划出、人员退休、项目减少、财政压转支出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47.88万元。与上年3,263.48万元减少21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划出、人员退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40.04万元。与上年4,887.36万元减少1547.3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减少、财政压转支出等。具体项目开支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92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7.08万元;森林公安局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支出14.4万元;其他退耕还林支出995.76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43.95万元;事业机构支出0.14万元;森林培育支出190.51万元;技术推广与转化支出81.12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62.19万元;执法与监督75.09万元;产业化管理40万元; 贷款贴息19.1万元;防灾减灾112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53.53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32.2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59.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5%。与上年7,853.13万元减少1493.6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划出、人员退休、项目减少、财政压转支出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9.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7%。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3.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2%。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死亡抚恤。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6.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66.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7%。主要用于社会保险补助、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其他退耕还林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43.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3,445.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18%。主要用于林业事业机构,森林培育,林业技术推广,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执法与监督,林业产业化,林业贷款贴息,天保森林管护费,林业防灾减灾,其他林业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4.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3.2万元,支出决算为131.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7.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0.71万元,完成预算的115.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28万元,完成预算的59.3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平县森林公安局新购云F1196警执法执勤车一辆。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60.60万元,增长84.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4.71万元,增长115.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11万元,下降26.7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森林防火车辆老化报废,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19年7月新购置3辆防火车辆,县森林公安局新购云F1196警执法执勤车一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71万元,占91.45%;公务接待费支出11.28万元,占8.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7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68.48万元,购置车辆4辆。因森林防火车辆老化报废,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19年7月新购置3辆防火车,森林公安局新购云F1196警执法执勤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2.2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绿化造林、核桃和竹子产业发展、森林防火工作及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程、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森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项目、森林病虫害防治、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家及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县城近面山林业生态建设、查办林业案件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2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来人指导造林、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火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8.85万元,与上年165.90万元增加82.9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办公设备购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4603.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05.57万元,固定资产2409.3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88.37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90.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66.42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35.6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388.37万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60.8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603.24

1805.57

2409.3

 

1782.6

 

 

185.62

 


441.08


388.3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4.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4.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4.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2019年部门决算绩效公开说明

预算绩效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2019年重点开展项目设立,分别是:1.林区道路建设100公里300万元;2.旱冬瓜种植100万株200万元;3.2019年征占用林地异地造林0.62万亩122.24万元;4.2020年核桃低效林改造6万亩900万元;5.2005-2006年退耕还林完善政策补助137.5万元;6.新平县核桃科技示范基地建设3000亩,培训100期1万人次,补助资金300万元;7.天保二期社会保险补助259.04万元;8.新平县二期天保工程项目森林管护1248.0904万元;9.昆明至磨憨高速公路绿化美化新平县绿色廊道工程410亩257万元。10、实施防治松毛虫1.5万亩;11、森林防灭火工作 1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2019年本部门日常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如制度建设,2019年部门整体和项目目标填报,运行监控,绩效自评总体开展情况。

2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负责全县林业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造林绿化,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组织、指导生态建设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及管理等工作。

(一存在问题 1.我县林区面积大,点多面广,战线长,许多地方林农交错,林区群众发展经济形式单一,生活困难,各种毁林开垦、盗伐林木等毁林案件时有发生。同时,村级护林员管护任务重,待遇偏低,为半脱产管护,给森林管护工作带来压力。2.计划任务下达的时间较晚,当年的计划任务及资金在年初已基本安排妥当,下半年下达的计划无法在当年完成,只能跨年度实施。3.由于交通不便利,抚育采伐木大多为弯扭木、病枯木,木材利用率较低,采伐剩余物基本没有得到有效利用。4.我县项目建设点多面广,战线长,许多地方人为活动频繁,对新造林地的防火工作带来一定压力。5.项目补助标准过低,造林地块面积较小,地块分散,对组织实施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二)整改情况  1.加快跨年实施项目的实施,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验收合格后兑现补助资金。2.督促退耕农户加强地块管理,做好退耕地的抚育管理工作。3.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申请额度兑现资金。

3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项目一:森林防灭火项目绩效情况:项目按照年初计划顺利实施完成,并于规定期限完成林地投保工作。2019年,新平县公益林、商品林投保面积477.60万亩,按计划应投入森林火灾保险费191.0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77.32万元,省级财政补贴54.59万元,市级财政补贴22.74万元,县级财政投入22.74万元,商品林林农和林业经营者自缴13.65万元保费。年度保险费请拨单和发票于2019年8月送局财务审核,年度森林火灾保险四级财政补贴,于2019年12月划拨到承保公司账户。

承保公司对项目的引导、宣传形式单一,力度不够,林农对森林火灾保险的目的意义,认识差异大。承保公与财政和林业主管部门的联席勾通应加强。承保公对森林火灾保险宣传、服务区人员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承保公司对林农承担的保费收取工作,涉及面广、业务量大,在保险期内,应早谋划、早安排,以便于后续工作的有序开展。

2)项目二:林业产业发展林业贷款贴息补助项目,项目绩效情况:我局安排人员于2019年7月2日至5日、2019年10月17至23日对2019年应兑现的2018年贴息8户、2017年贴息33户农户、一家企业进行了外业现地核查和内业资料室内检查、资料整理并进行现地和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共兑现小额贴息资金29.28万元,受益农户35户、受益企业一家。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没有相应的鼓励政策和保障机制,长期以来得不到项目的支撑,使产业效益不突出,经营分散单一,抗风险能力弱,系统化及关联性不强,潜力还没有充分开发挥出来。

3)项目三:动植物保护项目,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摸清项目区绿孔雀种群数量及其分布格局,科学分析其面临的威胁因子,规范和强化辖区绿孔雀及其栖息地保护监测工作,探索建立保护绿孔雀及其栖息地的科学保护措施和机制,切实强化项目区绿孔雀及其栖息地保护力度,确保境内绿孔雀种群数量及栖息地得以稳定并逐渐扩大。

   4)项目四:新平县旱冬瓜种植项目完成100万株旱冬瓜计划任务。通过自查,核实株数100万株,合格株数100万株,株数核实率100%,核实株数合格率100%,苗木合格率100%,造林平均成活率95%。签订了种植施工合同,种植图片资料、表格等材料齐全并归档专人管理。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我县项目建设点多面广,战线长,许多地方人为活动频繁,对新造林地的防火等管理工作带来一定压力。项目补助标准过低,造林地块面积较小,地块分散,对组织实施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5)项目五: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完成松毛虫防治2.5万亩。

6)项目六:森林植被恢复费,1.完成旱冬瓜种植100万株种植旱冬瓜株数100万株,造林成活率85%以上。受益群众满意度90%以上。2.核桃低效林改造6万亩完成核桃低效林改造6万亩,项目实施达到验收标准。受益群众满意度90%以上。3.征占用林地异地造林0.62万亩完成造林0.62万亩,造林成活率85%以上。受益群众满意度90%以上。4.林区道路建设100公里完成林区道路建设100公里,项目实施达到验收标准。受益群众满意度90%以上。5.昆明至磨憨高速公路绿化美化新平县绿色廊道工程。完成造林410亩10000株,造林成活率95%以上。受益群众满意度90%以上。6.完成5套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1.我县林区面积大,点多面广,战线长,许多地方林农交错,林区群众发展经济形式单一,生活困难,各种毁林开垦、盗伐林木等毁林案件时有发生。同时,村级护林员管护任务重,待遇偏低,为半脱产管护,给森林管护工作带来压力。2.计划任务下达的时间较晚,当年的计划任务及资金在年初已基本安排妥当,下半年下达的计划无法在当年完成,只能跨年度实施。3.由于交通不便利,抚育采伐木大多为弯扭木、病枯木,木材利用率较低,采伐剩余物基本没有得到有效利用。4.我县项目建设点多面广,战线长,许多地方人为活动频繁,对新造林地的防火工作带来一定压力。5.项目补助标准过低,造林地块面积较小,地块分散,对组织实施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7)项目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完成28.859万亩国家级公益林和165.61万亩省级公益林补偿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由于公益林补偿的标准仍然偏低,公益林与商品林之间经济收益的差距较大,部分林农更愿意经营商品林获取收益;加上我县经济建设速度加快,尤其是建设用地上山,需要征收占用公益林地,给公益林保持相对稳定带来影响。二是队伍建设亟待加强。随着公益林管护任务和补偿资金的大幅增加,公益林管理机构不够健全,人员不够稳定,技术人员缺乏,工作经费不足,能力建设滞后,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三是思想认识还不到位。有的地方领导对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宣传不力,管理不到位。有的地方不安排工作经费,影响补偿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是资金管理不够规范。有的地方对补偿资金的使用监管不到位,存在补偿资金下达晚、跨年度使用资金,补偿资金兑现不及时,出现补偿金沉淀等问题。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各地的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8)项目八:新平县森林防灭火经费。2019年度上级补助资金267.4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517.08万元,到位784.48万元,支出784.48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宣传培训、加密期人员劳务费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9)项目九:天保二期社会保险补助。我县2019年年末在册职工300人(在职职工87人、离退休人员213人)。其中:新平林业局261人(在职职工60人,离退休人员201人);曼丫林场39人(在职职工27人,退休人员12人)。参保率100%,年缴费258.01万元(其中新平林业局181.89万元,曼丫林场76.12万元)。

10)项目十:新平县二期天保工程项目。2019年,我县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到位1413.14万元,其中:森林管护1233.69万元、社会保险补助费165.05万元、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费14.4万元。支出947.21万元,其中:森林管护767.76万元、社会保险补助费165.05万元、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费14.4万元,余额465.93万元。

4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3,340.04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项目自评工作。 组织对“森林防灭火项目”等 11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340.04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上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完成情况良好,项目评价工作组织程序规范,评价指标体系合理,数据来源可靠,对绩效的反映准确,评价结果适当,查找问题基本准确,改进措施得当。我局将按照财政部关于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继续规范绩效管理工作,提升绩工作,为林业发展提供更为有力的综合保障。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部门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42700462701111



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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