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我省部分农村地区已多次发生因农村集体聚餐和食用毒性中药材(草乌)中毒并致人死亡的事件,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极大威胁。为加强农村地区食物中毒防控宣传教育,让食物中毒防控知识真正进入村村寨寨、家家户户,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素养和自我防范意识,根据云南省卫健委《关于开展农村地区食物中毒防控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云食安办发〔2020〕22号),我院于2020年12月起按照“预防在前、管控在前”的原则和要求进行了一系列宣传。 
现将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防范意识 。 目当前预防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了组织领导,强化了监管责任的落实,要求抓紧抓实各项食品安全工作,针对各监管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排查整治,不能有丝毫懈怠和放松,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各卫生室要高度重视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工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防范食用野生蘑菇中毒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好,最大限度地减少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加强宣传,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健康理念。 有针对性地组织基层党组织、基层干部、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乡村医生等贴近群众的优势,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重点教育食物中毒的危害性和因此所负的法律责任,督促农村居民切实履行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第一责任。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同时,加强开展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指导,做好备案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预防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告知群众一旦发生误食毒蘑菇中毒,要立即到有条件的医院救治,以免延误治疗。 
三、加强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食物中毒的诊疗能力。 掌握有毒食物中毒病人抢救的基本要领,发现疑似食物中毒病人要立即开通绿色通道组织抢救,采取催吐、导泻、洗胃等措施以减少毒素的吸收,并迅速将病人转到有能力救治的综合医院救治。 四、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处置。 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确保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依法履行职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保持信息通畅,及时准确报告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件信息,并对发生食物中毒后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