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关于育儿补贴申领咨询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新平县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5-09-26 17:09   点击率:0打印】【关闭

按照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育儿补贴申报审核工作安排部署,10月8日前将要完成第一批育儿补贴集中申报审核工作,为更好的服务群众,现将相关政策以及新平县咨询服务联系方式告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从2025年1月1日起,新平县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3周岁以下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的婴幼儿,同样予以发放补贴。

二、补贴标准

育儿补贴按年发放,现阶段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其中,对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补贴。

三、申领主体

育儿补贴由婴幼儿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含儿童福利机构)申领,用于育儿相关支出。

四、申请方式

(一)线上申请:主要通过全国统一的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线上申请(个人主要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育儿补贴小程序填报申请)。

(二)线下申请:可到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保部门现场申请。儿童福利机构作为申领人的,应到机构登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申请。    

五、申报材料

(一)申领育儿补贴需提供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首页及婴儿页等材料。

(二)离异父母申领补贴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民事判决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丧偶,需提供申领人配偶有关信息。

(三)收养婴幼儿养父母申领补贴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等证明材料。

(四)出生后死亡符合申领条件但尚未落户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死亡证明等材料。

(五)其他监护人申领补贴应提供监护人监护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现场办理除线上办理所需材料的原件外,还需提供申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儿童福利机构申领还需提供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及办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六、申领时限

申领人应当在婴幼儿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首次申请,并在之后的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直至婴幼儿满3周岁。对于2025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婴幼儿,首次申请应当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出。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申请资格。

七、注意事项

(一)填报相关信息时要认真审核确保准确无误,申请提交后请关注平台信息,如需补充材料或修改信息时,要及时进行处理。

(二)警惕诈骗,在审核过程中,工作人员不会索要银行卡密码等敏感信息,请提高防范意识。

(三)上传图片等资料必须清晰可辨,填写信息与上传材料必须一致。

(四)对骗取、冒领补贴资金的,将追回资金并依法追究责任。

八、咨询渠道

如有疑问,请咨询县卫生健康部门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及时为您解答。

咨询服务电话:                                                                         

    新平县卫生健康局:0877-7019706

    桂山街道社会事务办:0877-6282266

    古城街道党群服务中心:0877-7774373

    扬武便民服务中心:0877-6165175

    漠沙镇党群服务中心:0877-6282785

    戛洒镇党群服务中心:0877-7391147

    水塘镇社会事务办:0877-7990135

    平甸乡党群服务中心:0877-7717030

    新化乡社会事务办:0877-6282972

    建兴乡党群服务中心:18313420149

    老厂乡党群服务中心:0877-6182109

     者竜乡社保中心:0877-7910147

    平掌乡党群服务中心:0877-7710122

                                             

        新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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