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示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9-18 00:09   点击率:608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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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

(一)主要

根据《关于印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办通〔2019〕46号),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5)负责宏观质量管理。(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10)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15)负责专利执法工作。(16)负责组织食盐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9)职转变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整合资源,优化职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一是深化机构改革,优化市场监管职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共识。三是统一投诉管理。四是提高为民服务效率。

2、抓紧抓实改革契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县营商环境更加优化。一是降低市场主体和准入门槛,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更加宽松的准入环境,基本实现即来即办,切实解决了群众“办照难”、“审批难”等问题。二是持续开展“减税降费”工作,取消一切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审批收费,实行登记注册“零距离”、“零收费”、“零成本”,降低市场主体准入的制度性成本,促进各类市场主体持续大幅增长。三是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不断优化办事环境,提供高效、便的服务。

2)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至目前,我局组织开展未年报企业定向抽查,完成市场经营主体4户抽查;开展2019年度新登记企业实施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制后的抽查核查,完成34户企业分配任务;开展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不定向抽查,完成企业74户、个体427户的核查。抽查核查结果已通过企业信用公示系进行公示。

3)全面推进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至目前,应公示企业2872已公示2773户,公示率96.55%;应公示个体工商户18199户,已公示17151户,公示率94.24%;应公示农民专业合作社287户,已公示278户,公示6.86%。

4)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有序竞争和创新发展的良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一是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强县工程,持续推进品牌经济发展。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执法的宣传及专业知识培训。三是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农村假冒伪劣商品治理,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和假冒专利违法行为,积极开展地理标使用专项整治。

5)加强广告导向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一是认真开展涉嫌违法广告专项整治。二是继续加强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三是认真开展国庆间广告监管工作。

6)积极指导个私协会开展“贷免扶补”工作。扎实开展2019年度“贷免扶补”工作,已完成2019年度8户“贷免扶补”资料审查任务,发放银行贷款8户,贷款金额120万元。

3、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力推进民生服务工作

1)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开展安全宣传,提高监管水平。组织开展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培训会、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会2期,培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57人。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学校开学日、新平县2019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非洲猪瘟防控、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等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手册、野生食用菌中毒防宣传册、告知书各类宣传材料9900余份,进行1次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宣讲,发布预警公告6期,发布食品安全相关宣传知识手机短信114256条,在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2条。开展保健食品“五进”专项宣传工作,进社区21次、进乡村64、进校园76、进网络(平台)1次、进商超36次,印发宣传资料2740份、张贴宣传海报 133份、摆放宣传展板 4块,开展专题讲座3次,发送移动通信平台宣传短信8556条。二是突出抓好食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开展省级农村食品市场安全规范化试点建设工作,确定戛洒乐购超市为我县试点建设单位。完成3个市级“放心肉菜超市”创建工作,10月23日,3家创建超市通过市级验收。大力推进“明厨亮灶”工作。至目前,实现“明厨亮灶”餐饮单位1037户,占全县餐饮单位的84.38%,其中,实现“透明厨房”988户,“视频厨房”43户,“视频+网络厨房”6户;实现“明厨亮灶”餐饮单位102户。继续深化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至目前,餐饮服务单位持证满三个月1164户,量化分级1164户,持证餐饮企业量化级率达100%,其中,A级8户,B级1013户,C级143户。学校食堂134户,量化分级134户,量化分级率达100%;继续推动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大“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网”推广运用,至目前,完成生产环节20户(上线率58.8%),流通环节253户(上线率1,5.9%),餐饮环节264户(上线率15%)。三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至目前,完成重大活动保障期间食品安全快速检测405批次,人工食用菌快速检测42批次,野生食用菌快速检测148批次。完成餐饮环节国家级监督抽检任务4批次,国家级风险监测任务1批次,市级抽检任务2批次,县级监督抽检任务3批次,县级风险监测任务1批次,餐饮环节非洲猪瘟专项检查抽检任务2批次,小摊贩县级抽检任务1批次;完成生产流通环节国家级食品安全抽检56批次,省级食品安全抽检85批次,市级食品安全抽检24批次,县级食品安全抽检62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240批次。四是依法行政,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至目前,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相关专项整治20个,检查网络平台餐饮2户(饿了么、美团),食品生产主体207户次,食品经营主体3664户次,市场44个次;对县城周边16家糕点生产加工小作坊业主和3家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进行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做好全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16起。五是积极推进稳增长(餐饮业营业额)。有持证餐饮服务单位1229户,大型餐饮服务单位19户,目前,纳限餐饮服务单位9户,县级上报增速为25.05%,统计门反馈16.64%。

2)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全县行政区域内共有药械监管对象548户。一是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至目前,开展药械化专项整治21个,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40户次,药品使用单位98户次,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183户次,化妆品经营企业88户次,出动执法人员638人次,立案查处药品违法案件8件,立案查处医疗器械违法案件1件。二是严把行政许可关。受理药品零售企业开办申请11户,审批11户,完成药品GSP认证检查13户。受理二类医疗器械零售企业备案申请46户。推进“云南省药品监管平台”运用,推动企业上线运行,全县140家药品零售企业全部登记入网,入网药品企业达100%。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多模式宣传,扩大群众参与度。开展宣传日宣传5次,接受消费者咨询560余人次,发放宣传手册1300余份,接受皮肤测试50余人;开展专题讲座1,210人余参加。四是完成各项抽检任务。完成62批次药品的监督抽验任务,其中,不合格药品4批次。完成医疗器械监督抽验任务3批次。完成7批次化妆品监督抽验任务。五是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上报。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239份;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75份;上报药物滥用调查表257份;上化妆品不良反应18份。

3)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度,健全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年内县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特种设备安生产事故,安全态势平稳。

4)稳步推进质量强县工作。一是大力实施质量提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的理念,以确保工业产品质量、计量、认证认可、标准化为重点,全面履职尽责,狠抓工作落实。至目前,全县共有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2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2个、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4个。组织开展有机认证产品认证有效性监督抽查,共检查6家有机认证产品认证获证企业,完成2个批次有机产品抽查。二是全面加强质量监管。与辖区内的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签订了2019年度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工业产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开展钢铁、建材产业链长效监管执法检查,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开展质量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开展流通领域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检查等专项行动。对全县的6家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开展分类监管工作,2家被评价为AA类企业,4家评价为A类企业。对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开展了2019年度登记备案工作,已完成6家企业的登记备案。相继开展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化日等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开展医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共检定医用计量器具498台(件)。开展元旦春节前的计量专项检查,共检查了115台加油机和217台电子秤,未发现计量违法行为。开展加油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共检查15个加油站,51台加油机126条加油枪,未发现利用加油机实施计量作弊等损消费者权益的计量违法行为。

5)持续加大执法维权力度,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一是认真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全县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规范了全县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地方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二是重视并积极受理商品质量投诉举报申诉。受理消费投诉举报40件,办结率为100%。三是规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网络市场监管、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摸排、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管理专项整治、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清理规范转供电主体电费收取行为、动产抵押物登记、拍卖市场监管、开展系统内收费自查、反走私综合治理、打击传销工、“扫黄打非”项行动、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

4强化政治担当,统筹推进重点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

2)全面推进“双创”工作。

5、出党建引领作用,切实抓好队伍管理。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认真地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内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问责,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通过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全面进脱贫攻坚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新平县食品药品检验所

2、新平县药品安全监测评价中心(新平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3、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社会织服务中心 

4、新平县12315投诉举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7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47人,主要是政府购买岗位工作人员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992.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1.22万元,占总收入的99.4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26万元,占总收入的0.57%。与上年2359.68万元对比收入减少367.19万元,减少15.56%。主要是: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年收入1613.54万元,2019年收入1568.61万元,比上年减少44.93万元,是因2018年因纪检监察机构改革需要,我局机关整体搬出原所在办公场所到新平县工业园区,纪检监管部门协调财政补助搬家费用53.85万元,2019年无该项收入;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收入286.64万元,2019年支出194.99万元,比上年减少91.6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支出)”2018年收入334.55万元,2019年收入103.59万元,减少230.9万元,主要原因是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拨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98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6.15万元,占总支出的97.12%;项目支出57.13万元,占总支出的2.8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302.99万元对比,支出减少共计319.71万元,按功能科目分:一是基本支出2018年共计2054.42万元,2019年比上年减少128.27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年支出共计1537.70万元,2019年支出1503.24万元,比上年减少34.46万元主要是因为2018年执法办公工作经费补助列为基本支出,而2019年列为项目支出。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2018年支出284.84万元,2019年支出194.02万元,比上年减少90.82万元,主要为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养保险因政策变动却减少。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支出)”2018年支出106.94万元,2019年出103.59万元,减少3.35万元,主要为人员变动等因素。二是项目支出2018年共计248.57万元,2019年支出57.13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年支出共计57.60万元,主要为纪检监察机构改革需要,我局机关整体搬出原所在办公场所到新平县工业园区,纪检监管部门协调财政补助搬家费用53.85万元,而2019年支出主要为开展食品药品等执法办案工作及日常监管工作项目经费支出。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支出)”2018年支出190.97万元,2019年支出16.80万元,比上年减少174.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开展项目工作较多,上级配套资金较多,而2019年项目工作及经费减少。同时2019年开展“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相关支出功能科目取消,合并入“一般公共服务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26.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8.2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5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18年支出1589.83万元,2019年支出1552.27万元,占有基本支出的80.59%,比上年减少37.56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导致工资支出减少以及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原因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助费用2018年支出189.37万元,2019年支出75.70万元,占有基本支出的3.93%,比上年减少113.67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因政策原因减少;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48%,2018年支出共计275.23万元,2019年共计支出296.95万元,比上年增加21.72万元,主要是上年度代计账账务人员将监聘人员三保支出39.17万元列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中。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共计57.1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1.4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实施项目较多,其中支付省级统一招投标食品安全快检设备费以食品安全快检车配套安全检查设备费等就达131.58万元,2019年度上级下达项目及资金较少,因此支出也相对减少

三、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4.86万元,占本年支出计的99.07%。与2018年支出2278.26万元对比,减少支出共计313.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8年共计2029.68万元,2019年共计1907.72万元,比上年减少121.9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7.14万元,为2018年执法办公工作经费补助列为基本支出,而2019年列为项目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90.82万元,为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社会保险缴费因政策原因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25.15万元,占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6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92.78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78.21%,其中基本工资支出311.10万元,津贴补贴支出464.69万元,资金支出348.42万元,绩效工资支出63.2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37万元(因科目取消,财政通知调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科目);商品服务支出313.81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20.58%,其中:办公费支出17.48万元,印刷费支出4.88万元,水费支出1.78万元,电费支出3.41万元,邮电费支出8.23万元,差旅费支出7.45万元,维修(护)费支出1.75万元,租赁费支出1.5万元,会议费支出0.46万元,培训费支出5.83万元,公务接待费4.93万元,专用材料费5.83万元,劳务费支出0.05万元,委托业务费支出161.16万元,工会经费支出9.02万元,福利费支出4.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56.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共计12.18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0.80%,其中抚恤金支出0.12万元,生活补助 支出8.4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驻村工作对员补助)3.60万元;资本性支出共计6.38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0.42%,其中购买办公设备0.55万元为空调和剪草机,购买太阳能一个0.67万元,为扬武所办公楼使用。支出省级统一招标配备快检车尾款5.16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4.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30.49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67.26%,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1.1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52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32.74万元,其中:抚恤金支出17.44万元,生活补助46.0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0.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3.59,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86.04%,其中: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4.6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44.7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6万元;用于商品服务支出13.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1.11%,其中办公费支出1.24万元,印刷费支出0.39万元,邮电费支出0.76万元,维修(护)费支出7.23万元,会议费0.55万元,培训费0.62万元,专用材料费0.46万元,委托业务费2.13万元;资本性支出3.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4%,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9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44万元。

10.节能环保(类)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房保障(类)支出125.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8%。主要用于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2.30万元,支出决算为27.45万元,完成预算的64.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52万元,完成预算的53.23%;公务接待费支决算为4.93万元,完成预算的11.6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新平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新平县“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控制成本,合并接待,尽量安排自助餐。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09万元,下降17.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26万元,增长57.96%,主要是因为车辆老化大修其中云FSG339大修支出2.38万元;云Fsg368大修支出1.01万元。保险费增加0.3万元;加油卡充值4.00万元,燃料费上涨等因素增加0.8万元左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4.17万元,下降45.8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新平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新平县“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控制成本,合并接待,尽量安排自助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52万元,占82.06%;公务接待费支出4.93万元,占17.94%。具体情况如: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5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9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9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执法办案交流工作、上级检查工作以及开展其他业务衔接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出279.85万元,与上年支出250.49万元对比增加了29.36万元,主要是2018年度代理计账财务人员将临时聘用人员三保支出(本应为商品服务支出中的委托业务费)39.17万元列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中。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中:办公费支出12.39万元,印刷费支出2.37万元,水费支出1.78万元,电费支出3.41万元,邮电费支出8.23万元,差旅费支出5.97万元,维修(护)费支出1.48万元,会议费支出0.09万元,培训费支出0.33万元,公务接待费4.93万元,专用材料费0.18万元,劳务费支出0.05万元,委托业务费支出144.85万元,工会经费支出9.02万元,福利费支出4.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56.76万元;资本性支出共计1.22万元,其中购买办公设备0.55万元为空调和剪草机,购买太阳能一个0.67万元为扬武所办公楼使用。支出省级统一招标配备快检车尾款5.1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2705.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7.28万元,固定资产2597.7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2.67万元,固定资产增加42.7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55.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705.07

107.28

2597.79

1726.42

224.06


647.31




1.1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6万元;政府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万元

四、部门绩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自2015年7月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后,为确保各类预算资金安全,于2015年11月印发了《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事规则等管理制度的通知》(新市管字〔2015〕25号),内容涵盖《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事规则》、《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财务收支管理制度》、《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的具体规定》、《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差旅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管理内控制度。一直以来,我局均严格按照这些内控制度开展各项工作。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内容,2019年我局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及县局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全面保障单位预算执行到位,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2019年我局的总体绩效目标是:一是整合资源,优化职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二是抓紧抓实改革契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三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全力推进民生服务工作。四是强化政治担当,统筹推进重点工作2.全面推进“双创”工作。五是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切实抓好队伍管理。在部门总体绩效目标的统领下,我局设立了四个项目目标,分别“新平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贷免扶补持创业服务补助工作”和“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工作经费”,在各项工作的开展的同时,我局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按照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在收集、分析项目完成情况及有关绩效信息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自评方法,合理设定权重比例,客观进行计分,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及指标值,依次对预算批复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做到公正、客观、准确,并如实上报自评结果。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本单位工作职能职责、年初目标责任书以及相关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圆满完成了2019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接受玉溪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的2019年度市场监管目标责任考核中,经市级考核认定成绩为优秀等次(《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市场监管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玉政办函〔2020〕19号))。但是,我们还是在实际工作中与各级的目标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是:一是监管执法难,执法力度不够问题依然存在。二是监管执法技术力量依然薄弱。三是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四是行政执法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新平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项目绩效情况:2019年,一是已完成食品抽检监测食用农产品任务大于240批次;二是着力对构样、送检成本进行压缩,2018年支出10.48万元,2019年支出6.10万元。三是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完成“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完成率达90%以上。至目前,实现“明厨亮灶”餐饮单位1037户,占全县餐饮单位的84.38%,其中,实现“透明厨房”988户,“视频厨房”43户,“视频+网络厨房”6户;实现“明厨亮灶”餐饮单位102户。继续深化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至目前,餐饮服务单位持证满三个月1164户,量化分级1164户,持证餐饮企业量化级率达100%,其中,A级8户,B级1013户,C级143户。学校食堂134户,量化分级134户,量化分级率达100%;继续推动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大“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网”推广运用,至目前,完成生产环节20户(上线率58.8%),流通环节253户(上线率15.9%),餐饮环节264户(上线率15%);四是完成省级抽检任务85批次;五是完成网络厨房建设50户; 六是全局对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监管实现全覆盖,12个乡镇均开展相应执法安全监管工作。2019年期间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31户次,药品使用单位168户次,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253户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0家,食品经营单位778家,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12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43家,监测各类食品保健食品广告10条次。由于我局所辖区域广,执法人员少,因此开展此类执法工作难度大,同时上级下达该资金时间较晚,拨付抽检资金困难。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县域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品安全。

2、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项目绩效情况:2019年,我局聚焦群众关切,紧盯风险程度、合格率较低以及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加大对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污染等指标的抽检力度,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提高问题发现率。加强市场监管人员的食品安全监管业务能力及技术能力提升。按时完成全年国家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2019年共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工作任务56批/次;完成全年国家级风险监测任务,2019年共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7批/次;农村食品市场安全监管规范化试点建设工作落实到位,确定试点企业:戛洒乐购超市为我县试点建设单位,2020年初已经省级验收通过。在实际工作中与各级的目标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是:辖区范围大,监管服务对象多,执法难,执法力度不够问题依然存在。二是监管执法技术力量依然薄弱。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县域人民消费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3、贷免扶补持创业服务补助项目工作绩效情况:2019年我局扎实开展2019年度“贷免扶补”工作,通过对创业者的大力宣传和调查了解,按照工作程序,认真审核提交相关材料,已按期完成2019年度8户“贷免扶补”资料审查任务,发放银行贷款8户,贷款金额120万元。2019年5月,根据《中共新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撤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办公室的通知撤销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办公室的通知》(新机编〔2019〕21号)撤销新平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办公室,因此,该类资金拨入本单,本单位不能进行支付。而个私协会开展该项工作又无补助资金。因此,下步我局将在该资金拨付时建议相关部门对该类资金进行调整。

4、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工作项目工作绩效情况:在我局执法工作领域,一是每年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通过手机、网络、宣传手册等开展各种宣传大于等于6次。2019年期间,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学校开学日、新平县2019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非洲猪瘟防控、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等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手册、野生食用菌中毒防宣传册、告知书各类宣传材料9900余份,进行1次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宣讲,发布预警公告6期,发布食品安全相关宣传知识手机短信114256条,在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2条。开展保健食品“五进”专项宣传工作,进社区21次、进乡村64、进校园76、进网络(平台)1次、进商超36次,印发宣传资料 2740份、张贴宣传海报 133份、摆放宣传展板 4块,开展专题讲座 3次,发送移动通信平台宣传短信8556条。二是12315消费维权工作。2019年受理消费投诉举报40件,办结率为100%。三是2019年以来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规范了全县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地方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至目前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74件,结案率为100%,罚款26万余元,完成案件率71.2%。其中办理药品处罚案件9件,办理食品案件48件(重大案件1件网络经营罚款11万元、),办理广告案件3件,办理商标案件3件,无证经营烟草案1件,产品质量案件10件。四是农村集体自用餐安全开展培训,组织开展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培训会、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会2期,培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57人。五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95%,全年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无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投诉举报情况。在实际工作中与各级的目标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是:辖区范围大,监管服务对象多,执法难,执法力度不够问题依然存在。二是监管执法技术力量依然薄弱。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县域人民消费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再进行说明的重要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决算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41401111

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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