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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工作有序推进


来源:新平县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4-01-25 11:01   点击率:78打印】【关闭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解决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腐败问题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新平县严格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强化干部作风教育整顿,努力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

2023年下半年先后召开省、市电视电话会议后,新平县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安排,为加强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新平县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协作机制领导小组,印发了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关于印发新平县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卫健联发[2023]14号)明确工作职责。通过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我系统在此方面的表现形式,掌握了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基本情况,分析形势,找准问题,与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同部署、同落实,进一步确立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目标任务进行细化、量化、硬化,形成了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整体互动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的有效运行机制及工作格局。

      二、及时落实,立行立改

2023年12月7日,玉溪市第三督导组前来新平督查指导。按照市督导组对我县深入督查反馈的问题清单,新平县涉及县卫生健康局、县总医院、县医保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共6家单位,问题清单共10条。各有关单位迅速将反馈问题形成整改清单,每项问题均有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科室负责人,均要求各科室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定人员、定职责、定时间、定进度“四定”要求,并于2023年12月底按时上报了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报告及整改清单。

      三、完善制度,立足长远

  各有关单位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制定相关制度。在抓好问题整改同时,继续排查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推动整改,建立规范化制度。自2023年7月起,县、乡医疗卫生单位先后修订《新平县总医院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新出台《新平县总医院城区健康管理中心内部管理规定》《医生廉洁从医制度》《药品采购监管制度》《医药代表登记制度》《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医疗设备采购监管制度》《新平县漠沙镇卫生院接待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工作人员的管理规定》《2024年平掌乡卫生院日常管理规定》《平掌乡卫生院医药购销廉洁规定》《平掌乡卫生院中层干部管理条例》等。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坚持抓好落实,确保制度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新制度新规范,尽快研究制定;对不健全的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完善,不断提高医疗卫生系统规范化、长效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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