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卫生健康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县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履行部门职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是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班,通过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等多种措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在卫健系统各单位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全面推行法治建设目标责任制,把牢正确政治方向,着力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推动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思想常态化。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内容,全年共举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党组会集中学法4次。 三是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出台《新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新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细化我局的分工方案,并责任到各股室及各医疗卫生单位。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了年度工作计划,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四是局领导对卫健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安排部署,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结合部门实际,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新平县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新卫健发〔2022〕15号)和《新平县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新卫健发〔2022〕16号),并认真按照规划和方案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制定印发《新平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和《2024年新平县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责任到各股室、各医疗卫生单位,明确了普法工作重点,细化了普法工作计划表,为卫生健康局的法治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卫生健康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涉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都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会后书面报告会议决定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 (二)落实部门普法责任情况。县卫生健康局结合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新平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2024年新平县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组织实施普法规划,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普法计划表开展普法活动,切实推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一是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完善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年度述法等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工作重要内容。 二是积极组织全系统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分别以“5·12”国际护士节、“8·19”中国医师节、“8·25”残疾预防日、“9·9”重阳节为契机,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自觉运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身行为的能力,同时也更好地提高了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是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28场次,先后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25部法律法规,受众1410人次。制作宣传展板1个,制作宣传标语横幅2条,制作播放LED滚屏横幅数14条,播放宣传短片98次,印发宣传资料700余份,开设电子显示屏14个。开展法律进企业5次,受众500人次,共受众1910人次。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对执法主体信息变更情况及时进行更新公告,确保执法信息公开透明。认真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规定局政策法规及综合监督股为法制审核机构和明确法制审核人员。 二是制定了新平县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立卷归档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监督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一户一档”,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三是根据《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要求,新平县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领导小组认真履职,2024年召开了新平县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会议,共讨论6件案件。分别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诊疗活动案1件,未取得非医师行医案2件,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案2件,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1件。 (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重大决策部署,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敢于亮剑。2021年1月1日至今,依法查处卫生健康领域违法案件239件,罚款金额:911166元,没收违法所得:66786.8元。组织县卫生健康系统63人参加了全县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开展新平县2024年卫生监督员暨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鼓励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参加新平县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县卫生健康系统已有69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资格证。全员换发全国统一准样式的行政执证并对已调离本单位的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进行“人员调入”,对已退休的执法人员收回行政执法证并在系统进行注销。 (五)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认真梳理制定新平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并按要求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示。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整治要求,以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逐利执法、执法粗暴、执法“寻租”、执法不作为、其他问题为切入点,通过梳理问题、专项整治进行全面综合整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共查找梳理出问题1个,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个别法律文书的格式、内容等存在制作不规范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下步,我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出现。 (六)严格法制审查。我局聘请了专业法律顾问,对日常文件制定、规章制度出台、合同签订、重大执法案件以及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对重大处罚行为、医疗纠纷等进行法律指导。法律顾问全年参与重大行政决策3件,合同协议357个,行政执法7件,纠纷调解12次,信访3件,民事诉讼6件,执行1件。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做好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明确政策法规及综合监督股具体负责本单位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的联系、指导和协调工作,2024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积极参与跟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卫生健康事项的行政决策,2024年未出现重大行政决策违法、规范性文件违法,或超过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仍在执行的情况,重大行政决策没有出现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情况发生。 (七)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制定《新平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及违法责任追究制度》《新平县卫生监督员行为规范》;按照最新梳理的权责清单及三定方案内容,进一步明确执法内容。经梳理,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7类,共计496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4014项,“追责情形”共计3417项。 (八)学习宣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准确理解和有效落实,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行政复议法》1次。 (九)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为推进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积极做好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部署应用,县卫生健康局对执法要素进行维护,录入执法行为761件,其中:行政检查500件;行政处罚24件(一般程序9件,简易程序15件);行政许可441件(不含人员注册)。 (十)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云政办发〔2022〕51号)《新平县司法局关于规范编制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的通知》要求,制定下发了《新平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试行)》(便笺〔2023〕9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和《云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结合实际,县卫生健康局取消了《新平县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便签〔2022〕15号),自2023年11月1日起,严格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试行)》(云卫规〔2023〕5号)的要求开展行政处罚。 (十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其中:行政许可16项,行政处罚477项,行政检查45项,行政强制16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裁决1项,并在新平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网进行公示。根据省市相关事项清理文件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如医疗机构注册登记取消验资报告、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自查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人员为69名,其中:局机关11人,卫生监督局7人,医疗机构51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1人。2024年共完成公共场所监督检查4121家,实现了监督检查全覆盖;行政许可750件,行政处罚27件,共上报刊载典型案例1个。 (十二)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县卫生健康局严格按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执行,2024年共办理医师执业注册33件(告知承诺近6个月内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健康体检证明);护士执业注册19件(告知承诺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共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事项52件。 (十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滚动开展涉企行政执法,2024年共开展监督检查174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91余份,立案查处2户,罚款金额0元。提升行政审批效率,2024年1月1日起至今办理行政审批业务共750件。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还未能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法用法制度落实不到位,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依法治林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要性、重要认识不足,对法治政府目标任务清单具体问题研究落实方面做得不够。谋划法治建设工作的主动性不够强,法治建设工作特色亮点不突出。 (三)对干部职工普法教育方法简单,灵活性不强,宣传培训满足于完成简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没有创造性地提升宣传培训质量和效果。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一是成立专门机构。我局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工作方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卫健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安排部署,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领导自身重视,率先垂范,带头学法用法。制定和完善了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坚持开展领导集中学法、定期学法;领导干部在法制教育培训时亲自进行讲授,以身作则。形成了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经常化、规范化。充分利用局班子会和周一例会,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注重加强对新出台的党纪政纪和业务法律法规的学习。 三是根据《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要求,新平县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领导小组认真履职,我局第一责任人带头履职做好此项工作,召开了新平县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会议,共讨论6件案件。其中: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诊疗活动案1件,未取得非医师行医案2件,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案2件,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1件。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一是加快卫健行政审批网上透明运行的步伐,推动行政机关对其依法行使的权利,从依据的决策、执行、结果实行全过程动态公开,实行阳光执政,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流程进一步规范管理。 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卫生健康许可事项集中审批,网上公开,方便群众查阅。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尽快建立并完善云南省政务信息管理平台,尽量做到信息公开,资源共享;三是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进一步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内部监督质素,加大查纠力度。明确执法责任,加强执法考评,落实责任追究。依法处理执法考评中的问题单位、问题人。 四是进一步搞好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抓好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强化执法队伍的业务建设、思想建设和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办案能力。 五是全面完善卫生健康行政法制相关配套制度。对卫生行政执法、卫生健康政务公开、卫生许可的相关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定期考核。 六是加强医疗卫生监督。杜绝无证上岗、超范围手术现象。坚决查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对打击非法行医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保障医疗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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