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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城区小学第一教育集团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方案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08-05 15:08   点击率:236打印】【关闭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规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不断深化改革、维护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平县教育局关于调整2018年度城区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工作的通知》(新教发【2018】60号)为指导,坚决落实关于“推进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的要求,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招生原则,按照“县统筹,校为主”思路,进一步优化招生入学规则程序,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构建一视同仁、公平发展的招生入学工作。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全力推进教育公平。

三、工作任务

(一)依法组织实施招生入学工作

1.落实主体职责。学校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随迁人员子女“两为主”的入学要求,确保除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外,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应读尽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新平县城区小学第一教育集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妥善处理辖区内招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认真组织学习招生要求,做好学位预测,制定和落实招生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规范招生程序,简化招生入学证明材料和报名流程,做好招生网上预报名组织工作,设立招生监察机构并公布咨询、监督电话。

2.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综合考虑辖区内适龄人口、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对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需求进行测算,按照划定招生范围实行“依据户口和实际居住地,以实际居住地(指监护人房产所在地)为主,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报名入学”。学校按照公布的招生范围开展招生工作,严禁通过各类考试、面试(谈)、考察或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不以任何名义招收各类特长生。

4.落实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学校加强对本地户籍适龄人口的排查、登记工作,摸清底数,按照“应入尽入”要求,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不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要求其父母应在报名结束日前,桂山街道和县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随迁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一般提供半年以上居住证,根据控辍保学及疫情防控的实际需要,加强对入学情况的研判,视情况查证就学联系函、户口、监护人工作证明等材料。适龄残疾儿童入学,根据县残疾专家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除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少年外,其余的制订教育安置方案,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一人一案”做好入学安置。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参加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以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按照国家、省、市制定的教育优待政策认真落实,细化操作程序,保障其就近就便入学。

5.落实教育优质均衡消除大班额要求。学校加强对辖区义务教育适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优化划片招生办法,采取有力措施化解大班额,实现20229月无56人及以上大班额。

6.落实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学校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摸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组织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到外地就读要求其到县教体局开具就读联系函,未到学校就读的做好入学追踪统计,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的逐一落实,确实排查失学辍学适龄儿童情况,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账,精准制定劝返措施和保学措施,落实“四步法”依法控辍。加强学籍管理,从严规范学籍异动程序,及时更新学籍系统数据,盘清辍学标记中的“僵尸学籍”底数,按照“人籍一致”原则及时做好学籍建档工作和疑似辍学、辍学学生标注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加强学习,悟透政策阶段(2022430日前)。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学懂弄通悟透今年的招生入学政策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二)成立机构,制定方案阶段(2022530日前)。学校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构,充分考虑招生期间疫情防控细节,招生完成时间725

(三)周密部署,组织实施阶段(2022 530日至725日)。学校按审定的招生工作 实施方案,细化招生招生流程图、招生通告等,畅通招生政策宣传渠道、加大政策的公开透明力度,畅通咨询举报渠道,做实做细招生各项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务处,由教务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招生入学日常工作的协调调度。

(二)严格纪律要求。学校不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公开招生入学具体政策和有关信息,包括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理解和社会支持。加大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督促家长依法送适龄子女按时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帮助家长增强招生政策的知晓度。

(四)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完善监督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对违法违规的个人一律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新平县城区小学第一教育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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