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局内各部门: 现将《新平县国家税务局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平县国家税务局 2017年12月23日 新平县国家税务局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政府公开信息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根据中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解读范围。本局形成的重要政策及文件,均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媒体等载体进行科学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重要政策和改革措施。 第三条 解读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重要政策由起草单位负责解读。拟办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方案一经本局审定,起草部门要抓紧编写解读材料,按时发布。 第四条 解读形式。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形式包括负责同志撰稿解读、政策解读、政策问答、利用微信群在线访谈、媒体宣传、每年利用税收宣传月到街道、乡镇、学校、农村实地解读等。要统筹运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进行政策解读,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媒体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鼓励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第五条 解读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在做好自行解读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建业务强的税务人员进行政策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纳税人“听得懂”、“信得过”。 第六条 解读机制。本级办公室负责牵头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有关部门要根据要求,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政府网站是政策解读的第一平台,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专栏,迅速跟进、主动对接,及时更新解读内容。 第七条 本制度由新平县国家税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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