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今年以来,受外部形势和疫情不确定性等因素叠加影响,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商贸流通企业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助企纾困、促进消费回暖复苏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云政发〔2021〕21号)等文件要求,省商务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充分学习借鉴福建、江西、黑龙江、山西、北京、深圳等省市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2022年支持批零住餐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并于5月31日印发。 《若干措施》立足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发展特点和发展需求,整体谋划、精准施策、靶向治疗,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稳定企业生产经营、促进居民消费持续恢复增长,为稳住经济大盘提供有效支撑。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包括培育商贸主体、优化消费供给、提升消费载体、壮大新型消费、激活惠民消费5个方面共16条政策措施。 培育商贸主体方面,一是培育骨干商贸流通企业。二是大力培育电商市场主体。三是积极扶持中小微企业。 优化消费供给方面,一是支持“老字号”创新发展。二是对国际、国内一线品牌开设独立法人企业或品牌首店,举办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大型新品发布活动分别给予资金支持。三是支持连锁经营发展,支持州市开展连锁经营建设试点。 提升消费载体方面,一是推动商圈错位发展,打造智慧商圈。二是推动步行街高质量发展,对获得省级示范步行街的给予资金支持。三是开展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对列入国家级、省级的试点城市给予资金支持。四是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统筹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建设一批县域商业建设示范试点地区。 壮大新型消费方面,一是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网络促消费活动,网络交易额满足相应条件的企业按梯度给予奖励。二是在电商平台开设“云品乐购”专题,开展以云南产品为主的专题促销、直播带货等活动。三是支持餐饮企业积极开发网上营销、中央厨房及餐饮配送等产业升级配套设施。 激活惠民消费方面,一是打造“云集好物”及“彩云”系列促消费活动品牌,举办“彩云购物节”。对州市商务局组织举办促消费活动,视活动规模及成效等给予资金支持。二是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家电下乡及以旧换新活动,对个人消费者在活动时间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适当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家电企业给予奖补。三是保障基本消费供应,对市场保供贡献突出的企业给予补助。 三、主要特点 (一)补齐短板加强培育。针对我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规模偏小、实力不强等问题,择优对全年销售额增量排名前列及新入库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给予奖励,对注册完成10万家以上网商的园区运营主体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国际、国内一线品牌开设独立法人企业或品牌首店且在滇纳统的给予奖励,支持州市开展连锁经营试点并对综合排名靠前的州市给予奖励。 (二)精准施策强化支持。在国家、省关于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及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等系列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三)供需联动激发活力。在供给侧,通过打造特色商圈、推进步行街高质量发展、开展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加快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等不断提升消费载体,引导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增加和优化商品和服务供给。在需求侧,通过发放“彩云”消费券、举办“彩云购物节”、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和家电下乡、开展专题促销和直播带货等促消费活动,激发和释放消费潜力。
相关原文:http://www.yn.gov.cn/ztgg/lswzjjylzzccs/lqskzc/202206/t20220623_24356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