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持办法制定依据说明 根据《玉溪市重点产业投资促进优惠政策(试行)》(玉政办通〔2020〕27号)的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新平实际制定《扶持办法》。 二、扶持办法的主要内容 为加快推进云南新平轻工产业园的招商引资工作,引进优质企业和项目入驻园区,根据我县产业基础、产业发展规划及工业园区斗戛片区的产业定位,依据《玉溪市重点产业投资促进优惠政策(试行)》,借鉴了省内外各地的一些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起草了《扶持办法》。《扶持办法》共分四章,十七条,主要内容涉及项目准入、项目扶持、扶持兑现及附则等。 三、扶持办法制定程序说明 2022年7月,为加快推进云南新平轻工产业园招商引资工作,引进优质企业和项目入驻园区,进一步加快新平县域经济的发展,按照《玉溪市重点产业投资促进优惠政策(试行)》(玉政办通〔2020〕27号)文件精神,结合新平实际,新平县投资促进局起草了《扶持办法》初稿。 《扶持办法》初稿形成后,首先交由局机关股室进行征求意见,多方征求本部门内部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2年8月18日,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关于召开新平产业园区轻工产业园政策扶持会议,会议组织了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投资促进局、县税务局、新平工业园区管委会、新平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参会,县级领导周保锐、李文鹏参加了会议,提前将《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发给参会单位,各参会单位认真对照各自职能职责,对可行性、存在的堵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提前进行研究,并在会议中进行交流发言,提出意见建议,县投资促进局根据会议意见对《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 2022年8月19日,县投资促进局党组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修改完善后的《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且于8月19日当天由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将修改后的《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OA系统向工业园区、发改、财政、工信、商务、税务、审计、工投公司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在新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发布征求意见公告及向部分园区招商引资企业发出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意见。8月22日结合收集到的部门、企业的意见建议再次作部分修改完善。 2022年9月15日,将《扶持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及修订说明提交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9月22日,县司法局将审核意见回复县投资促进局,县投资促进局及时根据回复意见进行了修改和检查完善。 2022年10月4日,新平县人民政府刀文高县长召集相关部门召开政府专题会议再次对《扶持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研究,修改后形成《扶持办法(试行)》(讨论稿)。 2022年10月18日,《扶持办法(试行)》(讨论稿)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通过,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修改后形成《扶持办法(试行)(送审稿)》。 2022年10月25日,《扶持办法(试行)(送审稿)》经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70次会议通过,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修改后形成《扶持办法(试行)》。 四、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该文件的颁布日期是2022年12月1日,施行日期是2023年1月1日。
政策原文: http://www.xinping.gov.cn/xpxzfxxgk/xzgfxwjxpxzfadmin/20221201/1435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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