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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力度,12月11日,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到新化乡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工作。 检查组一行首先听取了新化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查阅了社区矫正工作台账和社区矫正人员档案,重点检查社区服刑人员报到衔接、日常监管、外出请假和档案管理等环节的工作。检查结束后,检查组一行对新化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强调了今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几点要求。 检查组强调:一要继续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格办理接收手续,制定矫正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并且定期到矫正对象家中走访,掌握他们的家庭情况、思想变化;二要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要严格监管制度,按制度、按规定、按原则办事,对社区矫正对象采取有效的方法、有力的措施进行监管;三要严格检查、核对执法档案材料,对档案材料进行查漏补缺,确保社区矫正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台账的管理水平;四要严格按照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及时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台账文书进行梳理完善。 通过此次执法检查,极大鼓舞了新化乡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信心,提升了岗位责任意识,新化乡司法所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研究分析,以查促改,以改促进,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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