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村民陈某某携带《家庭情况说明》到新化司法所反映其女婿方某某不尽对其的赡养义务,双方关系呈现持续恶劣之势,已经没有了继续生活的可能,要求司法所工作人员出面解决。司法所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立即同村、组知情人员进行认真、细致的了解核实,并安抚老人。 经了解核实,陈某某所述的方某某是上门女婿,同女儿育有二子,一直同陈某某居住生活,陈某某认为几年前家庭成员关系十分融洽,女儿与女婿决定到城里购房,经过女儿夫妇的多次劝说,陈某某夫妇将老家的房子出售后到城里同女儿夫妇进行生活,期间为偿还购房债务,还到处打工,减轻女儿夫妇的负担。虽然日子过得清苦,倒也算和睦。不幸还是降临了,女儿的夫妻关系不断恶化,家庭矛盾频发,最后女儿患上了抑郁症,最后自杀身亡。这一切给陈某某带来了巨大的打击,原以为这是最大的灾难,谁知真正的暴风雨才即将来临。因为家庭琐事,老人与女婿发生争吵,老人忍无可忍,最终老人想到了分开居住。可是老人年事已高,加之老人年轻时的积蓄都用于支付购房贷款,为今后住有所居,开始多次和女婿商量一次次的分家事宜,但都没有达成一致。2018年5月8日,司法所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工作人员与理与法、耐心说教调解下,最终方某某同意将房屋市值的一半资金支付给陈某某,陈某某另寻居处;6月1日,方某某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将15万现金全额支付给陈某某。 “多亏了你们帮我要回了15万,要不然我的晚年生活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陈某某激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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