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6月26日新化乡认真按照《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通【2018】48号)及玉溪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阶段培训会《关于入河(海)排污口清查表填报说明》的要求,根据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混合废水三种排污口性质,按照日排污水300立方米或年排废污水10万立方米以上为“规模以上”,日排废污水量小于300立方米或年排废污水量小于10万立方米为 “规模以下”的标准,在集镇范围内开展入河(海)排污口清查。 经实地走访清查,新化乡集镇日排废水131.55吨,附近无河流,不存在入河排污口,产生的污水通过沟渠进入氧化塘集中沉淀处理,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污水处理率达90%;少量生活污水通过地理位置为经度24°06′42″,纬度101°52′43″的箐沟进行排放,日排放废污水小于300立方米或年排废污水量小于10万立方米,属规模以下排污口,经过约2公里的天然明渠最终汇入受纳水体依施河,由于流距长、排污少,该水体在流淌过程中通过天然自净过程,恢复到受污前的状态。 通过清查,逐一核实水源地基本信息,了解集镇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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