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开展水电站工程竣工验收 为加强水电站建设工程管理,确保水电站安全规范运行,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15〕1670号)、《水电工程验收规程》(NB/T35048-2015)和《新平县小水电站竣工验收工作方案》(第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有关要求,2018年12月17日—19日,由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组织县工信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安全监管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档案局、县公安消防大队、新平供电局和桂山街道、漠沙镇政府、平掌乡政府、者竜乡政府人员,邀请机电、水工及地质方面3名专家,组成验收委员会,对新平县麻洋河二级水电站、花桥河一级和二级水电站、腰村一级和二级水电站、丫味河水电站、南碱河一级和二级水电站、亚尼电站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验收委员会成员分别到各水电站检查了工程现场后,集中召开竣工验收会议,查阅了工程竣工验收总结报告和有关文件资料,听取了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报告,听取了验收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及建议,经过验收委员会充分讨论后,同意9座水电站在完成遗留问题整改工作后通过工程竣工验收。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将根据各水电站遗留问题的整改处理情况,适时下发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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