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溪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新平分点食堂值班室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 你中心报来《关于给予批准玉溪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新平分点食堂值班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新警中心请〔2020〕2号)收悉。 2018年8月,新平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负责管理的办案点被省、市纪委监委确定为“玉溪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新平分点”,随着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巩固发展,分点住宿房间紧缺、办公场所缺少、就餐环境拥挤等问题开始凸显,玉溪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新平分点食堂值班室建设项目对于完善分点功能设施、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确保驻点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安全具有重要作用,经县发展和改革局研究,同意玉溪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新平分点食堂值班室建设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玉溪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新平分点食堂值班室建设项目 二、项目业主: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点:新平县桂山街道太平社区丁得路8号 五、行业类型及编码:其他房屋建筑业 E- 4790 六、项目代码:2020-530427-47-01-021514 七、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203.7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90.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52.89平方米,新建一幢三层框架结构建筑,一层为食堂、餐厅,二、三层各建6间住宿标间及配套设施。室外工程包括建筑基地内的场地、道路、绿化和室外照明给排水及供配电等附属设施。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38.65万元,资金来源为省市纪委监委专项补助,不足部分县级自筹。 九、建设工期: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6月30日 十、招投标事项:按工程项目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实施 根据项目批复内容,按照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和完善相关行政审批程序,及时组织项目开工建设。 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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