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改投资[2021]2号 关于新平县第四小学党群活动中心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3-05 09:03   点击率:230打印】【关闭

关于新平县第四小学党群活动中心改造工程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四小学:

学校报来《新平县第四小学关于党群活动中心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请示》收悉。

新平县第二教育集团中心办公地点集中在第四小学,目前第四小学的党群阵地较为欠缺,不能满足学校发展需要,实施新平县第四小学党群活动中心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对于完善党建文化、突出党建引领学校教育教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经县发展和改革局研究,同意实施新平县第四小学党群活动中心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平县第四小学党群活动中心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二、项目业主: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四小学

三、建设性质:改建

四、建设地点: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新平县第四小学弘毅楼一楼

五、行业类型及编码:普通小学教育    P-8321

     六、项目代码:2101-530427-04-01-938788

七、建设规模及内容拆除新平四小弘毅楼一楼大厅隔离墙、更换大厅挡雨棚、对大厅、过道进行粉刷、重新装修;拆出3间教室隔离墙,重新布局线路、粉刷、吊顶、铺设木地板、进行党建文化设置创设布局,把党员活动室、工会活动室、少先队活动室等功能室融为一体。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5.7万元,资金来源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

九、建设工期: 202131日至202161

十、招投标事项:按工程项目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实施

根据项目批复内容,按照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和完善相关行政审批程序,及时组织项目开工建设。项目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以实际勘察设计为准

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地点、投资如发生重大变化要及时报批,办理调整批复后方可开展下步工作。如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地点、投资,将由项目法人自行承担责任,县发展和改革局不再受理调整事项。

 

                           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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