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新平县人民法院派出法庭数字法庭、家事法庭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你院报来《关于派出法庭数字法庭、家事法庭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给予批复的请示》(新法请〔2021〕3号)收悉。 今年来,因硬件设施不足,制约审判效率提升的矛盾日益突出,现有数字法庭、家事法庭无法日常审判需要,严重制约了审判效率,无法充分体现人民法庭及时、高效、便民、利民的设立初心,实施新平县人民法院派出法庭数字法庭、家事法庭改造项目对于提高审判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具有重要意义。经县发展和改革局研究,同意实施新平县人民法院派出法庭数字法庭、家事法庭改造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平县人民法院派出法庭数字法庭、家事法庭改造项目 二、项目业主: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三、建设性质:改建 四、建设地点:新平县人民法院戛洒法庭、漠沙法庭 五、行业类型及编码:人民法院 S-9231 六、项目代码: 2103-530427-04-03-134960 七、建设规模及内容:1.购置审判台2张、主法官椅2把,副法官椅4把、书记台2张、诉讼台4张、诉讼椅12把、旁听椅10把、会议圆桌2张、会议椅12把。 2.改造房屋2间、75.6平方米。 3.采购高清庭审主机2套、书记员应用系统2套、法庭集控设备2套、音视频系统2套、线材、辅材等。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62.8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补助资金。 九、建设工期: 2021年5月1至2021年7月31日 十、招投标事项:按工程项目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实施 根据项目批复内容,按照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和完善相关行政审批程序,及时组织项目开工建设。项目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以实际勘察设计为准。 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地点、投资如发生重大变化要及时报批,办理调整批复后方可开展下步工作。如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地点、投资,将由项目法人自行承担责任,县发展和改革局不再受理调整事项。 附:工程项目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5日 附件: 工程项目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业主: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新平县人民法院派出法庭数字法庭、家事法庭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 内 容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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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部门审核意见: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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