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中共新平县委党校迁建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周转业务用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 你单位报来《关于给予审批<中共新平县委党校迁建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周转业务用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新党校请〔2021〕5号)收悉。 党校作为培训轮训党政领导干部、理论骨干的重要阵地,在通过集中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素质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本项目建设对于完善党校基础设施、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素质具有重大的意义.经县发展和改革局研究,同意实施中共新平县委党校迁建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周转业务用房,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共新平县委党校迁建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周转业务用房 二、项目业主: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点:新平县城西片区 五、行业类型及编码:中国共产党机关 S-9100 六、项目代码:2104-530427-04-01-920525 七、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799.34平方米,新建一栋七层框架结构周转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2427.85平方米,配套强弱电、给排水、绿化等附属设施、设备。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概算投资1078.08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补助,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自筹。 九、建设工期:2021年6月1日开工,预计2021年10月31日完工,总工期153天。 十、招投标事项:按工程项目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实施。 根据项目批复内容,按照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和完善相关行政审批程序,及时组织项目开工建设。项目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以实际勘察设计为准。 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地点、投资如发生重大变化要及时报批,办理调整批复后方可开展下步工作。如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地点、投资,将由项目法人自行承担责任,县发展和改革局不再受理调整事项。 附:工程项目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6日 附件: 工程项目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业主: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 项目名称:中共新平县委党校迁建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周转业务用房 招标项目 内 容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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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部门审核意见: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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