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检查情况:1、现场检查时,受当前肺炎疫情影响,该公司水泥粉磨系统转为粉磨站建设项目未生产;2、对照该项目环评及批复,项目未配套建设处理规模为 6m3/d 的生活污水处理站;3、项目厂区未专门建设危废暂存间;4、企业未编制、评估及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5、项目厂区未设置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栏。 二、存在主要问题:1、企业未编制、评估及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未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3、未设置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栏。 三、监察要求:1、加强对项目各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复产后正常运行达标排放;2、对照项目环评及批复意见,进一步配套完善各污染治理设施;3、尽快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规范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4、尽快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备案工作;5、尽快规范设置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栏,及时主动公开企业环境信息;6、恢复生产后,按有关环境监测计划认真落实好空气环境(PM10)和声环境(场界噪声)等指标监测,备查;7、尽快完成项目环保“三同量”自主验收工作,并将自主验收情况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备查;8、按照省、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工作安排,及时完成项目排污许可证审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