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新平县建兴乡农机管理服务站(加油站))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4-23 10:04   点击率:95打印】【关闭

 

 

新平县建兴乡农机管理服务站(加油站)因保管不善,将新国用(2013)第11001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建兴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2021年 4 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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