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6-01 15:06   点击率:128打印】【关闭

 

玉溪景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下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面积

备注

1

新国用(2008)第121778号

晏文红

国有建用地使用权

新平县桂山镇西园路10号2幢一单元1楼2号

21.74㎡


2

新国用(2008)第121779号

郭铭强

国有建用地使用权

新平县桂山镇西园路10号2幢一单元201号

19.34㎡

未办理过房屋所有权证

3

新国用(2008)第121791号

刘枝兰

国有建用地使用权

新平县桂山镇西园路10号2幢二单元3楼1号

19.08㎡


 

 

 

声明人:玉溪景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31日


上一篇:新平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信息
下一篇: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公告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