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其它有关规定及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位于新平县城老城片区棚户区1个地块,拟协议方式办理国有土地现状出让,现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具体情况: 宗地编号云(2021)新平县不动产权第0001258号宗地位置新平县城老城片区棚户区宗地面积(平方米)1519.91平方米地块原用途城镇村道路用地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年)70(2021年6月起2091年6月止)容积率1.0-3.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拟缴纳价款(万元)341.6758万元万元土地使用权人新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备注该地块土地土地权利性质由划拨变更为出让,土地用途由城镇村道路用地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补缴土地出让金。二、意见反馈方式 1.如对以上公示方案有异议,自公示出让之日起15日内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反映,我局将负责调查核实。 2.公示期间,若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协议出让程序终止。 3.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联系地址:新平县古城街道锦绣路23号 联系电话:0877-7011165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