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公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6-17 15:06   点击率:147打印】【关闭

  因下列不动产的权利人申请了新的宅基地使用权后申请将原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归还集体所有。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注销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时间:自2021年06月17日至2021年07月07日止。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07月0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办事处振新路2号(新平县政务管理局一楼),新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7—7776594。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类型

坐落

面积

备注

1

范朝兴

新集用(2005)090863

宅基地使用权

新平县漠沙镇曼竜村委会大新寨小组

73.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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