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8-02 17:08   点击率:70打印】【关闭



新平县自然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 云(2020)新平县不动产权第000476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新平县自然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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