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李艳芳)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01-14 10:01   点击率:128打印】【关闭

 编号:XP202200000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0114起至202202月0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7-7776594

序号

原权利

申请继承

权人

放弃继

承权人

不动产证号

不动产

坐落

1

李文信(已故)

李艳芳

李艳琼

李艳萍

2016)新平县不动产权第0000302

新平县桂山街道办事处凤凰社区小山头71

农村宅基地/住宅

因继承房屋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发生转移。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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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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