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施永富 李琼仙)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09-15 17:09   点击率:114打印】【关闭

编号:XP2022000068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0915起至202210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7-7776594

 

序号

原权利

申请继承

权人

放弃继

承权人

不动产证号

不动产

坐落

用 途

备 注

1

 

施丽琼(已故)

 

施永富

李琼仙

/

《商品房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XPZH(201315-2-201

新平县古城街道办事处锦秀文壁路93号5幢2单元201室

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施永富不动产份额占50%,李琼仙不动产份额占5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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