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方美珍)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5-31 15:05   点击率:117打印】【关闭

  编号:XP2023000027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0531起至202306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7-7776594

 

序号

原权利

申请继

承权人

放弃继

承权人

不动产证号

不动产

坐 落

用 途

备 注

1

余天福

(已故)

 

方美珍

余晏成

余艳芬

余  祥

余艳红

余  林

新集用(2016)第 120086号

新平县桂山街道办事处青龙社区太平村42

农村宅基地/住宅

该宗地房屋原未申请办理过房屋产权登记。

因继承房屋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发生转移。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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