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11-28 09:11   点击率:180打印】【关闭

2023年,新平县自然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积极发挥法治引领、规范和服务保障作用,我局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3年新平县自然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自然资源部门职能 

1.全面调整梳理部门权责清单。

经梳理调整的权责清单共计9类132 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032项,“追责情形”共计1780项。其中行政职权9类132 项分别是: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86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检查10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裁决 2 项、其他行政职权12项、内部审批 1 项。经梳理调整,实现了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政务服务事项有机的衔接,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规范和约束部门履职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全面推行“一颗印章管审批”工作。

根据《中共新平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平县“一颗印章管审批”委托授权方案(试行)的通知〉》(新改委发〔2020〕7号附件2),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授权事项5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截至2023年11月在《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共办结8件。

3.全面落实“减证便民”。

2023年全面梳理部门实施的证明事项清单,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照我单位实施的证明事项进行梳理,主要梳理实施的证明事项的收件材料清单中是否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否有法律、法规(含地方性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以及否有由我单位牵头制定或负责抓落实的文件规定中是否存在设定证明事项的情况,如设定的证明事项无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即停止执行该证明事项。经梳理,我局在办理划拨供地、临时用地和不动产继承登记时,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4.全面落实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1)动态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度、抽查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单位内部印发:《关于印发新平县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新自然资通〔2021〕7号)、《新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成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新自然资通〔2021〕78号)、《关于印发新平县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新自然资通〔2020〕15号)。

2)编制《2023年度新平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按照“一计划一方案”的工作要求,制定抽查工作方案1个。截至11月底已完成平台方案入录、随机抽取了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实地检查、书式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录入平台公示。

3)动态管理“两库”(检查对象(市场主体)名录库、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其中检查对象名录库共有32家,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共有90人,并将执法人员在平台中建立账号、录入相关信息。

4)涉企信息归集公示情况。截至2023年11月共归集行政许可类信息5条。

5.不动产登记工作

①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大厅服务模式,推动人员、流程、信息集成,“互联网+不动产登记”。20231月至11月,不动产登记中心共收件受理5509件,其中证书1456件,平均办结时限0.6个工作日;登记证明1076件,平均办结时限0.5个工作日;完成二手房交易登记1549件,其中通过综窗线上平台共完成二手房交易登记262件(含水、电、气同步过户19件),平均办结时限0.53个工作日;涉及企业登记1213件,平均办结时限0.5个工作日,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办理业务130件,抵押注销、查封、解封共受理679件,即时办结;日常查询2236件,即时办结。完成不动产登记非税收入453170.00元。

 切实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专项工作。2023年共组织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工作6 次,以案为鉴,始终保持警钟长鸣。结合首届全国不动产登记职业技能大赛,主动对标先进,从服务意识、行为规范、工作纪律、业务知识及法律政策等方面,强化业务和队伍双改进,进一步提升登记队伍素养和职业能力。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配合开展地方立法和政府立法相关工作,认真做好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3年9月6日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对《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条例》、《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资源条例》等6部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修改工作会议。同时,完成了《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与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不衔接、不适应、不一致的规定进行了清理汇总上报。按照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实行重大决策听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基准地价测算等都举行听证,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我单位聘请云南律脉律师事务所郭健华、杨强担任我单位的法律顾问涉及重大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合同(协议)签订等事项安排法律顾问参与审查把关2022年8月11日,我局制定了新平县自然资源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新自然资发〔2022〕61号)文件,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于2019年7月6日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就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制定了实施方案,即《新平县自然资源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新自然资通〔201912)。积极做好云南省法制办证件管理系统的录入工作,保证我局执法人员顺利完成行政执法证件审验、换发工作。按照《新平县司法局关于组织2023年行政执法培训及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工作的通知 》文件通知要求,组织做好我局行政执法人员10人参加网上考试工作、6名行政执法人员免试换证工作。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具体内容和标准,采取逐卷查的方式从主体、内容、适用法律、程序、归档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查。通过自查,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质量。

(五)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切实改进工作。2023年我局接到县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10件(承办9件,协办1件),其中:县人大代表建议9件(承办9件),县政协提案1件(协办1件)。已完成面商和答复工作,面商和答复时满意率均为100%。

我局在单位大门口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设立举报电话0877-7010290,接收群众举报线索核查涉恶举报线索2条,核查报告于2023年7月12日上报县线索核查中心。

(六)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对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能办的及时予以办,不能及时办的限定时间给予办,不推诿、不搪塞,对于急事、要事领导干部督办。坚持群众来访无小事,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尽量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处理在本职范围内,让群众满意,让群众放心。做到将矛盾纠纷妥善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2023我局受理信访件22件,已全部完成调查答复;受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来电13件,已全部完成调查答复

(七)全面提高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按照县级的通知要求,组织局领导干部参加县级举办的专题研讨班、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等主体班次。采取“互联网+培训”的模式,组织自然资源系统117名公职人员通过“在线学法平台”、“云岭先锋”、“学习强国”等手机APP上学习,拓展干部职工的学法视野和路径。

(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

统筹规划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在单位LED屏幕滚动播放普法强基宣传标语4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2,紧扣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重大法治宣传教育时间节点,开展形式丰富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2次2023年,共征订、印发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地质灾害防治等宣传资料共计60640份(册),分发至各乡镇(街道)上街宣传、张贴到各村(社区)各居民小组、各地质灾害监测点,向全社会积极宣传普及自然资源法治常识。在单位宣传栏内张贴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耕地保护宣传海报。同时,整理汇编自然资源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政策文件共计300册、《耕地保护新政策知识问答手册》共计50册,分发到各股室、各自然资源所、直属事业单位阅读学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16次。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利用大美新平APP刊载发布桂山街道、古城街道违法用地拆除案例6个。加强《行政处罚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法律专题讲座,2023年4月24日、8月28日邀请单位法律顾问杨强律师到我单位开展《行政处罚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法制教育专题讲座;2023年7月21日,邀请新平县司法局副局长杨晓娟开展《依法行政:如何做一个合法的行政行为》专题讲座。

(九)进一步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职责 

2023年,我局发生行政处罚类行政复议1,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为维持我单位的行政行为。收到县人民法院行政诉讼3行政确权类1件,不动产登记类2件。截至目前,均已收到判决书。我局依法对行政应诉案件按期进行答辩,涉及开庭审理的案件均按照法院要求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00%。参加现场旁听庭审活动3次。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思想认识仍有差距

部分干部职工没有站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来推动法治建设,对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

(二)宣传教育仍有差距

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式方法上创新不够,法治观念、法治思维、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还没有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三)执法水平仍有差距

部分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不强、办法不多,执法不规范、不科学等现象依然存在。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上仍然存在差距。

(四)群众尊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不高

部分群众法律知识欠缺,法治意识不强,有些群众为了自身利益,本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想法,发生纠纷时首先想到的是信访,信访不信法,使一些本该纳入法治轨道解决的问题转为信访,导致无理缠访现象时有发生。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

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2023年,我局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建立局班子对全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政策法规股牵头,局机关各股室、各自然资源所、直属事业单位为主体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局班子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交的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也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活动

我局制定年度干部学法计划,完善局党组中心组的学习

安排,把法治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推进局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今年局领导集体学习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工作人员政务处分法》等。

(三)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

根据依法行政报告的有关要求,我局积极向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告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履行了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职责。同时对2022年依法行政考核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落实。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一)全面推进自然资源依法行政

一是持续做好“放管服”工作。及时衔接落实国家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衔接工作,抓好审批流程再造工作。二是继续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合法性审查。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三是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对涉诉案件依法出庭答辩、应诉,认真履行法院判决、裁定,不断改进工作,完善行政行为。 

(二)继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按照委、政府的安排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好普法工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创新普法形式。 

(三)大力开展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学习

继续开展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对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的必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四)强化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针对自然资源部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每年不少于两次的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理解能力,及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等,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

    五、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2023年实施行政许可78件,其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4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7乡村建设规划13件、(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7矿业权审批登记1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4件、国家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42件。

2023年实施行政处罚31件2023年依法查处各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查处31件,案件正在调查14件,已结案17件,其中应收罚没款总额274848.19元,已收取105304.69元,未收取169543.5元。

我局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促进了自然资源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在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同时,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通过内部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监督,促使各室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新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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