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戴兴)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4-02-29 15:02   点击率:47打印】【关闭

编号:XP2024000019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0229起至20243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7-7776594

 

序号

原权利

申请继

承权人

放弃继

承权人

不动产

证号

不动产

    

1

 

代景明(已故)

 

戴惠珍

代会美

代会芬

代会琼

戴惠玲

新集建(证)字第030403号

新平县扬武镇沙河街32

农村宅基地/住宅

代景明与戴井明属为1人。

该宗地房屋原未申请办理过房屋产权登记。

因继承房屋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发生转移。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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