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张文)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4-09-23 11:09   点击率:30打印】【关闭

编号:XP2024000038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自20240923日起至20241016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7-7776594

 

序号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权人

放弃继承权人

不动产证号

不动产坐落

用途

备注

1

 

张发林(已故)

 

张文  

 

张惠琼、张艺、张萍、张俊

新林证字(2008)第2710001043

平掌乡柏枝村小东瓜林小组

乔木林地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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