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盖章):新平县土地储备中心 发布时间:2025年3月11日 公告截止时间:2025年3月26日 公告类型:土地资产权利性质变更出让公告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其它有关规定及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国用(2012)第010004号、新国用(2012)第010005号的2宗地,拟协议方式办理国有土地资产权利性质变更出让,现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具体情况: 宗地编号 | 新国用(2012)第010004号 | 宗地位置 | 新平县者竜乡腰村村委会大春河村民小组 | 宗地面积(平方米) | 1579.20 | 宗地编号 | 新国用(2012)第010005号 | 宗地位置 | 新平县者竜乡腰村村委会大桥头村民小组 | 宗地面积(平方米) | 1248.20 | 地块原用途 | 公用设施用地(划拨) | 现用途 | 公用设施用地(出让) | 出让年限(年) | 50(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容积率 | ≤2.5 | 建筑密度(%) | ≤35% | 绿地率(%) | ≥35% | 建筑限高 | 24米以下 | 拟缴纳价款(万元) | 9.791/7.7388 | 土地使用权人 | 玉溪市聚泉投资有限公司/玉溪市聚泉工程有限公司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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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意见反馈方式 1、如对以上公示方案有异议,自公示出让之日起15日内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反映,我局将负责调查核实。 2、公示期间,若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协议出让程序终止。 3、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联系地址:新平县古城街道锦绣路23号 联系电话:0877-7011165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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