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0日,县人民政府县长施文主持召开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会议共有16项议题:1.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重要文章精神(书面);2.传达学习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书面);3.研究讨论《新平县招商引资项目县内跨区域跨部门流转利益共享实施方案(试行)》(讨论稿);4.研究讨论废止部分文件的事宜;5.听取关于组建云南新平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运营公司相关事宜的情况汇报;6.研究讨论《关于落实乡镇集镇两污处理使用者付费机制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讨论稿);7.研究讨论玉溪市新平县2021年城市更新改造建设项目事宜;8.听取关于实施新平县第四小学扩建等项目的情况汇报;9.听取关于新平县总医院西北院区运营情况的汇报;10.听取关于新平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11.研究讨论新平县2024年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研发投入奖补资金分配方案的汇报;12.研究讨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讨论稿);13.听取关于修订和制定《新平县县属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的情况汇报;14.研究讨论相关项目开发协议和补充协议(讨论稿);15.研究讨论《新平县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定价方案》(讨论稿);16.听取关于新平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格实施“四个一批”的工作建议汇报。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重要文章精神(书面) 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重要文章精神(书面)。 会议要求,一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精神。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发挥教育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要深化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传达学习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书面)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 会议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积极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二要提高站位。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推动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三要勇于担当作为。在实际工作中要以会议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立足岗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研究讨论《新平县招商引资项目县内跨区域跨部门流转利益共享实施方案(试行)》(讨论稿) 会议听取了县投资促进局局长刘家杉关于《新平县招商引资项目县内跨区域跨部门流转利益共享实施方案(试行)》(讨论稿)的情况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新平县招商引资项目县内跨区域跨部门流转利益共享实施方案(试行)》(讨论稿),由县投资促进局根据常务会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提请县深改会审议。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站位。要牢固树立全县招商引资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围绕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协同做好资源盘活利用和要素保障工作,推动形成全员联动招商氛围。二要加强协调。要根据产业基础、资源禀赋、要素保障等情况,明确新平产业优势、发展定位和招引目标,推动各方面资源高效流动,避免重复引进、无序竞争。三要抓好落实。县投资促进局要认真牵头组织实施《实施方案(试行)》,做好各地、各部门间统筹协调和服务联动工作,全力抓实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在县内跨区域流转工作。 四、研究讨论废止部分文件的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投资促进局局长刘家杉关于废止《进一步完善鼓励扶持总部(楼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和《云南新平轻工产业园招商引资扶持办法(试行)》,县商务局局长冯立英关于废止《新平县农产品智慧冷链物流园招商扶持办法(试行)》,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刘坚关于废止《中共新平县委新平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情况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废止《进一步完善鼓励扶持总部(楼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云南新平轻工产业园招商引资扶持办法(试行)》《新平县农产品智慧冷链物流园招商扶持办法(试行)》及《中共新平县委新平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四个文件,由县发改局和投资促进局根据常务会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按照要求贯彻落实上位文件,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对予以废止的文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公众及时知晓,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二要严格执行招商政策。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政策要求,规范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不得擅自违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三要做好企业解释沟通。认真做好外来企业投资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县域内企业常态化走访服务,做好招商引资政策变化解释沟通,着力安商稳商。 五、听取关于组建云南新平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运营公司相关事宜的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了云南新平产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丁海涛关于组建云南新平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运营公司相关事宜的情况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组建云南新平产业园区开发运营公司,由云南新平产业园区根据常务会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拟请内部会议通过。 会议要求,一要遵守政策。贯彻落实好省市开发区优化提升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完善园区国有企业的体制、机制,优化园区管理运行模式,切实抓好园区开发建设,搭建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良好平台。二要落实到位。有效推进园区能源、矿产等资源盘活利用,切实把县属国有平台公司做大做强,以实际行动促进全县经济发展。 六、研究讨论《关于落实乡镇集镇两污处理使用者付费机制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讨论稿) 会议听取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普学林关于落实乡镇集镇两污处理使用者付费机制有关工作要求通知的情况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关于落实乡镇集镇两污处理使用者付费机制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讨论稿),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常务会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组织实施。 会议要求,一要进一步明确付费机制的适用范围,确保涵盖所有产生两污的用户,要确定合理的付费标准,充分考虑乡镇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实际情况。二要加强对付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三要加强部门协作,相关部门、高漠公司和水务公司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共同推进乡镇集镇两污处理工作。 七、研究讨论玉溪市新平县2021年城市更新改造建设项目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普学林关于玉溪市新平县2021年城市更新改造建设项目事宜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取消实施玉溪市新平县2021年城市更新改造建设项目,由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常务会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组织实施。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监管。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要按照各职能职责督促县基投公司完成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脱节。二要及时办理。县基投公司要及时与各中标单位协商解除已签订的相关合同,同时依照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程序完成相关审批事项,确保项目各项程序合法。 八、听取关于实施新平县第四小学扩建等项目的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自美芬关于实施新平县第四小学扩建等项目的情况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新平县第四小学扩建项目、戛洒第一中学建设项目(二期)、者竜中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由新平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常务会意见修改完善后,委托新平县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代建实施。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新平四小超学位招收,戛洒中学学生宿舍楼被鉴定为C级危房,者竜中学学生宿舍被鉴定为D级危房,现已拆除,目前学生住在教室里。因此,实施第四小学扩建等项目,是补齐教育办学条件短板、增加城区学校学位供给、排除安全隐患的重要举措。二要加快组织实施。县教育体育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完善方案,确保方案能按计划实施;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尽快顺利推进。 九、听取关于新平县总医院西北院区运营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卫生健康局局长黄丽关于新平县总医院西北院区运营情况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新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新平县总医院西北院区运营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一要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要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新冠疫情防控资金拨付到位,及时研究化解工程项目资金贷款,做好专项债券本金和利息的统筹支付,研究调整县级医院人员财政补助标准。二要做好日常督导。县卫生健康局要督促指导县总医院提升医院服务水平,控制医院运行成本,拓展新业务,留住患者在县内就诊,在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的同时,合理增加医院医疗服务收入。 十、听取关于新平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卫生健康局局长黄丽关于新平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新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新平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一要持续推进示范建设。县卫生健康局要牵头组织开展项目实施,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督导,分析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二要强化部门联动配合。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等部门要发挥部门优势,在保障项目资金拨付、落实人才引进培养政策、推进医保政策改革等方面,加强政策协同、部门联动,真正把示范项目建设成为惠及民生、加强人民幸福感的好工程。 十一、研究讨论《新平县2024年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研发投入奖补资金分配方案》(讨论稿) 会议听取了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局长刘枝兰关于《新平县2024年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研发投入奖补资金分配方案》(讨论稿)的情况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新平县2024年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研发投入奖补资金分配方案》(讨论稿),由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根据常务会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组织实施。 会议要求,一要做优做实创新服务。县工信局要围绕申报要求,做到“点对点”精准服务,靠前指导企业谋划研发项目等工作,做好研发投入政策宣传解读等精细化服务,加强研发投入申报质量管理,做好重点企业跟踪监测及指导服务,力争完成8亿元的目标任务。二要用好用活奖补资金。要加大对奖补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企业对奖补资金的用途,严禁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十二、研究讨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讨论稿)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杨洪羽关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讨论稿)的情况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讨论稿),由县财政局根据常务会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要求,一要做到真实准确。要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决算草案,做到收支真实、数据准确、内容完整。二要加强决算分析。要对决算数据进行全面分析,通过决算数据分析与预算相结合,加强预算管理的科学性,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三要坚持公正公开。决算草案经人大常委会批准后,要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在二十日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决算并进行依法进行公开。 十三、听取关于修订和制定《新平县县属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的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杨洪羽关于修订和制定《新平县县属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的情况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修订、制定《新平县县属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等6个文件,由县财政局根据常务会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组织实施。 会议要求,一要不断加强战略重组的监督管理。要加大国有企业内部资源整合力度,引导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清理退出不具备优势的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加强实体化、专业化转型发展。二要不断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要督促企业完善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构建员工能进能出的市场化流动机制,对现有工作人员进行全面清理。三是持续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要加强到期债务风险监测,通过财政资金、延期展期等方式缓释短期债务风险,积极争取金融支持化解到期债务以及盘活存量资产资源的政策支持。 十四、研究讨论相关项目开发协议和补充协议(讨论稿) 会议听取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刘坚关于《新平县大田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协议、投资开发补充协议》(讨论稿)、《新平县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补充协议》(讨论稿)和《玉溪市新平县锂离子电池储能示范项目投资开发协议》(讨论稿)的情况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新平县大田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协议、投资开发补充协议》(讨论稿)、《新平县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补充协议》(讨论稿)和《玉溪市新平县锂离子电池储能示范项目投资开发协议》(讨论稿),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常务会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组织实施。 会议要求,一要紧盯项目落地。县发改局要抓好项目行业管理工作,聚焦协议和补充协议调整的内容,认真做好协议条款的落实,全力支持企业推动项目建设工作,尽早投产。二要推动项目建设。云南新平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要支持和配合好项目建设工作,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要素保障服务,助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三要加强管理。要细化项目建设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倒逼责任落实,适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期完工投入使用。 十五、研究讨论《新平县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定价方案》(讨论稿) 会议听取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刘坚关于《新平县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定价方案》(讨论稿)的情况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新平县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定价方案》(讨论稿),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常务会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组织实施。 会议要求,一要建立完善价格收费公示体系。要督促公墓运营管理机构对本地区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收费项目、价格收费标准、价格收费依据、减免政策、举报投诉电话等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二要强化价格执法。要认真受理群众对殡葬服务收费的投诉或举报,严肃查处公墓管理运营单位乱收费行为,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三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多渠道宣传殡葬服务收费政策和救助保障措施,提倡移风易俗、厚养薄葬和节地环保的丧葬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 十六、听取关于新平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格实施“四个一批”的工作建议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关于平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格实施“四个一批”的工作建议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新平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格实施“四个一批”的工作建议汇报,由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常务会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组织实施。 会议要求,一要增强责任落实。要充分认识到实施“四个一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要明确责任分工。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同时,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四个一批”工作的顺利实施。三要强化监督执法。要加强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严肃处理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出 席 人 员:县人民政府施文、杨雪彬、赖进恒、李云峰、李仕兰、李文鹏,县政府办公室吴建伟,县发展和改革局刘坚,县财政局杨洪羽。 邀 请 人 员:县人大常委会王定周,县纪委监委冯翔、县委组织部任云姣。 列 席 人 员:云南新平产业园区管委会普红青、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刘枝兰、县投资促进局刘家杉、县教育体育局自美芬、县民族宗教局孔天平、县公安局普家朝、县民政局杨永周、县司法局杨胜利、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李德生、县自然资源局李占柒、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张诚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冯春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孔伟、县交通运输局李绍宏、县农业农村局李云山、县水利局杨国辉、县商务局冯立英、县文化和旅游局蒋成永、县卫生健康局黄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邱发祥、县应急局邱兴喜、县审计局赵雪艳、县市场监管局杨元才、县林草局普正伟、县统计局李睿、县信访局李云海、县税务局普鹏飞、县政务服务局范玉光、县总医院普志萍、县城投公司郭治凯、县基投公司郭永俊。 请 假 人 员:县人民政府李云,县人民政府翟俊鹏。 记 录 人 员:县政府办公室雷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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