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安全隐患 确保汛期安全生产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08-10 09:08   点击率:11打印】【关闭

 

严查安全隐患  确保汛期安全生产 

 

为认真贯彻落实《玉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玉安发〔2017〕6号)和《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立即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新安监发〔2017〕20号)文件精神,2017年6月27日至30日,新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立汛期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新平县辖区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及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汛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共检查城镇燃气经营企业2家,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13个,共查出安全隐患32个。检查组对较突出的“应急公示电话设置不规范、防洪沟渠不畅通”等共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下发《督促整改通知书》5份,要求企业加强防灾减灾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此次安全检查,增强了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了企业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达到有效预防和遏制燃气事故发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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