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08-11 08:08   点击率:30打印】【关闭

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2017年以来,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县住建局以“一核三极”为重点(县城、戛洒、漠沙、扬武),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智慧城市为抓手,以海绵城市建设为理念,提升人居环境和县城品位为目标,全力推进安居工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各项工作。现将2017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稳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

    一是加快推进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2009年以来全县累计启动实施城镇保障性住房6210套约30.1万平方米,其中:“政府主导”建设3959套占64%、“政企共建”2251套占36%。包括:廉租住房1660套约8.3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4550套约21.8万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约7.1亿元,累计完成投资约7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99%。竣工验收5816套,分配入住5306套,占竣工套数5816套的91%,其中:廉租住房1660套,公共租赁住房3646套;二是棚户区改造工作。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占地359.25亩,拆迁总户数约3500户50.42万平方米,新建安置住房4000套,总投资278500万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50000万元。目前正在编制完善老城片区和安置区规划建设方案,确定棚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完成棚户区“三调”数据核实和预评估工作。制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6月23日开始征求群众意见,7月4日召开听证会议;三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017年改建1780户,总投资32930万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32930万元,截至2017年6月底已开工222户,竣工6户,完成投资22609万元(根据上级文件要求2017年重点扶持4类重点对象,取消了一般贫困户的补助政策,建档立卡户和低保户重新签订,5月已开工571户中345户属于一般贫困户,竣工20户中16户属于一般贫困户,都调整到2016年的任务)。2017年7月3日,县住建局组织召开了新平县农村危房认定工作培训会,对12个乡镇(街道)共计81名工作人员进行农村危房认定相关知识培训。并组成20名县级专家组,于7月4日分派到12个乡镇(街道)指导农村危房认定工作,目前已完成全县的农村房危认定登记,正在开展整理和统计工作。

    (二)完善城乡规划编制和规范管理

    一是完善各类规划编制。委托相关规划编制单位先后完成了《新平县城环城北路沿线控制性详细规划》、《国道323线新平县城过境段(环城北路)改建工程规划选址报告》、《新平县绿道系统专项规划》、《新平县城城市风貌规划设计》和《新平县慢行系统专项规划》编制,待县规委会评审。正在编制的《新平县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计划12月底完成规划初步成果;二是召开新平县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新平县第一小学扩建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新平县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新平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新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三是严格执行“一书三证”制度,2017年截至目前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6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8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2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2件;对17个拟出让(划拨)地块出具规划设计条件;组织审查、评审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11个;对财富广场、福满园小区、望湖苑A区等9个建设项目进行规划竣工验收。共办理发放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云南省村镇房屋建设准建证》54户。

   (三)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重点项目续建情况。加快推进望湖苑B区建设项目、新平县民族文化产业园四期、新平县西片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和玉溪市新平县戛洒花腰傣旅游特色小镇建设项目等10个项目,项目总投资307956万元,累计完成投资132041万元,其中2017年上半年累计完成投资307956万元;二是重点项目新建情况。积极推进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老城片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新平大道两侧增光添彩建设项目、新平县民族文化产业园五期、新平县综合档案馆等19个项目,计划总投资589210万元,2017年计划投资179896.4万元,上半年累计完成投资5282.5万元;三是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加快推进新平县纳溪水库区域防洪水系建设及生态湿地改造项目和新平县新平宾馆改造项目的前期工作,项目计划总投资67962万元。

   (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稳步推进

    1. 启动实施“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工作。深入开展城市节点、车站、广场公园、公共厕所饮食摊点、集贸市场、街巷院落、建筑工作、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共查处整治占道经营情况4443件、整治乱摆乱放情况1899件、整治乱贴乱画情况1044件、整治乱吐乱扔情况765件、整治乱排乱倒情况353件、整治乱搭乱建情况637件、整治重点区域脏乱情况474件。县城新建公厕2座,建成投运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完成48.48公里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建成投运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1座,合理分配259名清扫保洁人员的作业岗位,做到专人专岗,重点路段重点保洁;县城现有垃圾车19辆日清运生活垃圾45-55吨,垃圾日产日清;加大平甸河道(县城段)及城乡接合部等卫生死角的清淤保洁力度和清理力度。实施马家菁住宅小区(一期)旧住宅区改造项目,综合提升改造252套老旧小区改造。环境综合整治、房屋维修养护、配套设施完善、建筑节能等改造。改造面积达3万平方米,计划总投426万元,累计完成投资259万元。查处存量违规建筑面积52197.02平方米。已建公园6个,在建1个,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达219.9806公顷;公园绿地面积达102.13公顷。

2. 在农村全面实施“七改三清”环境整治行动。在全县共12个乡镇(街道),123个村(社区)委员会,1660个村(居)民小组,全面实施“七改三清”环境整治行动。全县建制村实现垃圾有效治理123个,覆盖率为100%,自然村实现垃圾有效治理1501个,覆盖率为90.42%;1501个自然村建立保洁员制度,覆盖率为90.42%,51个自然村建立垃圾收费制度, 覆盖率为3%;全县建制村实现污水有效治理的32个,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为26%;全县全部实现自来水供水设施供水,建成乡镇(镇区)输水管网264.3公里,建成乡镇(镇区)配水管网400.23公里,建成乡镇(镇区)自来水厂(站)11个,县12个乡(镇、街道办)覆盖率达100%;全县11个在镇区建成2座以上公厕,平均覆盖率为92%;建制村有123个在村委会所在地建成1座以上公厕,平均覆盖率为100%;全县累计核发乡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5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8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2本;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14本;全县12个乡(镇、街道办)配备了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122人,乡镇覆盖率为100%。

3.美丽乡镇和“百千工程”稳步推进。一是2016年度美丽乡镇项目。目前平掌乡、者竜乡、老厂乡3个美丽乡镇的项目按照《2016年美丽乡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全部开工建设。计划2017年7月底完工。2016年到位市级专项资金625万元,累计完成投资201.17万元;二是2016年市委、市政府批复新平县实施6个示范村、71个整治村,共77个项目建设。目前,6个示范村已全部开工,开工率100%;整治村已全部开工建设,开工率100%。5个省级示范村已全部开工,开工率100%。到位项目建设资金及工作经费共9266万元(省级示范村补助资金1086万元),已下达到各乡镇(街道)财政所专户,实行专款专用。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4187.77万元,已使用项目资金2066.5万元。预计2017年7月31日前全部完工。

(五)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

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235号)文件精神及省级初审提出的整改意见,目前制定了《新平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省级初审专家评议意见的整改实施方案》和《新平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补充实施方案》,起草完成《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报告》,新平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主报件、副报件、技术报告片等报件资料已于2017年6月23日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正在针对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中涉及的指标数字和新标准中6大类47项指标考核内容,查缺补漏,计划9月30日前完善台账资料收集整理,12月31日前接受国家住建部或委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的考评验收。

(六)积极开展特色小镇的培育和创建及申报工作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推进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新平县委、县政府高度十分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由县长为组长的新平县特色小镇培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新平县特色小镇的培育和创建及申报工作。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荐将戛洒镇培育为国家级特色小镇,扬武镇、漠沙镇培育为省级特色小镇,组织上报了相关创建特色小镇培育工作资料,等待省级评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推进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戛洒镇经市住建局推荐上报省住建厅,6月中旬通过省住建厅组织专家评审,列为全国特色小镇候选名单,相关推荐表、视频、PPT汇报材料、戛洒镇总规、详规、专项规划等资料已通过省住建厅上报住建部,同时完成网上录入工作。

(七)其他重点工作

1.节能减排。截至2017年6月底新平县城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143.56万吨,生活污水处理率84.94%。完成COD削减量320.20吨,氨氮削减量45.59吨。县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完成污水管网建设0.7公里。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采用卫生填埋法工艺处理生活垃圾8606.37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2.人防工作。积极参加省、市人防办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以及训练,增强了人防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审批办理新平县消防工程建设项目、新平第一中学扩建项目、新平县桂山街道青龙社区第六小组综合楼建设项目等6个项目,审批面积达5.8万余平方米,实收取易地建设费16.24万余元;依法依规为企业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6.9万余元。同时加强对财富广场建设(一、二期)项目人防工程的质量监督,4月底该项人防工程已顺利完工并验收,目前正在实施验收备案工作。

3. 建筑业。2017年具有资质以上建筑企业总产值增速目标任务为37%。2017年二季度建筑业总产值完成60979.1万元,增长40%;2017年建筑业增加值增速目标任务为37%。2017年二季度完成建筑业增加值增速32.2%。

   4.房地产业。2017年房地产业单位从业人员增速目标任务为1.5%。2017年二季度,全县房地产从业人员共433人,同比2016年二季度增速15.46%;2017年房地产业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增速目标任务为6%。2017年二季度全县房地产业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总额1040.82万元。同比2016年二季度增速28.97%。

    5.工程质量监督。2017年上半年,受理监督注册工程为69项,其中2016年结转40项,2017年新增29项,总面积达45.38万平方米,总投资10.05亿元。参与监督竣工验收8个项目,面积7.18万平方米,投资1.84亿元。其中市政工程项目2项,房屋建设工程6项,竣工验收备案23项。对在建工程开展日常巡查共43次,形成巡查记录53份,发现质量问题共计412项,责令当场整改的问题共233项,限期整改的问题179项,下发整改通知书共29份。签订了29个项目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城镇建设融资困难,导致在建的市政工程和部分重点建设项目推进缓慢,甚至无法启动实施。

(二)乡镇和部门不同程度存在对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的问题,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推进缓慢。

(三)通过“三调”工作的走访调查,大部分群众对“集中上楼”的安置模式难以接受。我县棚改安置区需新增建设用地603.37亩,由于部分安置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约353.87亩),已请求省人民政府帮助协调解决。6月底不能实现市人民政府要求的60%开工任务。

(四)2017年度农危房改造任务难以完成。上级预下达我县的任务是1780户(均为拆除重建),全县自愿申请建房的4类重点对象农户只有848户。主要原因:一是危房改造对象主要是针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残疾人家庭,而这些群体本身就是建房比较困难的群体;二是政策延续性不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变动较快,每年的政策出台时间不一、补助标准不一,一定程度上影响建房群众的热情。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按照《中共新平十二届县委专项巡察工作实施方案》(新办通〔2017〕28号)的通知要求,全力支持配合县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做好专项巡视工作。

二是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加快推进融资和重点在建项目进度,同时为新开工重点项目积极创造条件,成熟一个开工建设一个,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三是力抓好“两个”示范村即拆临拆违示范村和人居环境示范村建设,重点处理好违法违规建筑和脏乱差的问题,制定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真正让示范村出亮点,成为可借鉴能推广应用的典范。

    四是加快推进县城棚户区改造。计划7月初召开征收补偿方案的听证会。8月初完成分户评估报告后发布征收决定。9月份启动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工作。围绕《新平县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步骤,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五是加大4类重点对象建房政策的宣传力度,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工作。广泛深入宣传4类重点对象农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工作程序、建房技术等,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抓好典型示范,充分调动农村居民建房的积极性。

六是2017年将继续完善未完成的城乡规划编制及成果报批工作,在现有城乡规划编制成果的基础上以及根据近期拟开发区域的情况,认真梳理县城、乡镇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控规覆盖情况,逐步启动未覆盖区域控规编制;启动县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新平县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

七是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加快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

上一篇:新平县戛洒花腰傣旅游特色小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与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合建EPC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下一篇:新平金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平机动车销售服务专业市场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