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住建局切实加强县城规划区民房建设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03-01 15:03   点击率:267打印】【关闭

新平县住建局切实加强县城规划区民房建设

监管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的规定,按照《新平县县城总体规划2013—2030版》要求,新平县城乡规划设计所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民房建设监管和证书的核发工作。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平县城乡规划设计所办理核发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云南省村镇房屋建设准建证》15户,《云南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6户,《云南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28户;办理发放《关于对2015年前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农村建房未办理<村镇房屋建设准建证>的核准意见》31户,《关于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规划意见证明》30户,折旧翻新及新建项目备案95户,现场验线8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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