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04-28 15:04   点击率:0打印】【关闭

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对象

检查依据

法定实施主体

法定行使层级

备注

1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的行政检查

辖区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九、第四十条。

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检查

施工图审查机构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号)第四条。

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内容

3

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监督检查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第五条。

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内容

4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行政监督检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0号修正)第二十七条

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内容

5

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第五条

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内容

6

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的监督检查

建筑业企业(施工、监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四条至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十九条至第二十六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

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内容

7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检测机构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九条

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内容

8

对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测机构、减隔震装置生产企业

《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内容

9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代理活动监督检查

省级监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七十九条、《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2012年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过)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第五十条

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内容

10

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督检查

房地产估价机构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05年10月12日建设部令第142号发布,2013年10月16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4号修正,2015年5月4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修正)第五条第二款。

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内容

11

房地产经纪机构监督检查

房地产经纪机构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2011年1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发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2016年3月1日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修正,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

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内容

12

物业管理活动监督检查

物业企业

《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6月8日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2007年8月26日修订)第五条。

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内容

13

城市建设工程档案检查

建设单位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1997年12月建设部令第61号,2001年7月修订并以建设部令第90号重新发布)第三条

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内容

 

填表说明:

1.本表填报行政执法部门所有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包括纳入市场监管领 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和未纳入的事项。

2. “检查事项”“检查对象”参考《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 项清单编制口径和标准》中“抽查事项”“检查对象”的填报指南。

  3. “检查依据”精确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项。

  4.“法定实施主体”“法定行使层级”根据检查依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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